龙井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四大举措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

29.04.2016  11:05

 

今年以来,龙井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以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为抓手,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服务业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力争实现全市服务业市场主体增速发展。 一是实施政策拉动,促进服务业市场主体增量。该局在巩固注册资本认缴制、先照后证、“五证合一”等改革成果基础上,进一步放宽服务业市场主体准入条件,研究出台《促进龙井市服务业快速发展若干措施》得到市政府高度肯定,并以政府文件转发给全市。在准入政策上继续支持一、二产业发展的同时,重点拉动服务业发展。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支持各类投资者以各种投资方式注资服务业,鼓励城镇失业人员、大学毕业生、退伍军人从事个体服务业。进一步放开服务业企业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登记限制,除法律法规对经营场所有特殊规定的行业外,允许“一址多照”登记,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文化、特色旅游、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科技信息服务、养老健康、社区服务等行业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支持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发展,鼓励支持自然人、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开展电子商务活动。引导企业通过建立经营性网站或在第三方交易平台开设网店拓宽产品营销渠道,力争“十三五”期间网络经营主体得到快速增长。 二是支持个人独资企业升级为有限公司,破解服务业发展瓶项。个人独资企业是以自然人的个人财产投资的微小型企业,是介于个体工商户与公司之间的一种企业形式,而我市大部份服务业经营形式集中于该类主体。但是该类主体因其类型、性质、经济地位、法律适用等局限因素,在新的经济发展形势下遭遇到了规模小、融资难等方面的发展瓶颈,相当一部分企业出现萎缩、外迁、关停等严峻情况。为此,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经过多方调研,制定了《龙井市个人独资企业申请转办为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办法》,提请市政府审议通过后已正将文件下发全市,此举将进一步提升服务业在市场的竞争力。 三是强化行政指导推动,积极促进服务业健康发展。该局采取指导、劝告、建议等柔性管理方式,引导服务业规范经营、健康发展。开展“一帮一、结对子”帮扶活动,深化网上审批、网上年检工作。积极指导服务业企业开展股权融资登记,向银行推荐信用度高的电子商务经营企业,鼓励和帮助企业通过股权出质、动产抵押登记等方式进行融资,变“静态”资产为“动态”资产,解决融资难题。积极指导具有竞争优势的广告企业自主发展,支持数字化视频、动漫和网络等实用新技术在广告策划、创意、制作和发布等方面的应用推广。建立农村电子商务行政指导制度,加快建立购销结合的农村电商示范店,实现“网货下乡、农货进城”,努力拓宽农村电子商务产业链。加快发展互联购物、交易、支付及相关商务功能的综合信息服务业,支持物流配送、快递业和网络购物协同发展、促进消费。 三是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提升服务业核心竞争力。全方位帮助服务业企业树立品牌发展意识,指导申办商标注册。以旅游、文化、餐饮、物流、房地产、商务、金融、信息、商务等现代服务业为重点,引导培育一批知名商标品牌服务企业。鼓励和支持服务业企业实施与经营发展相融合的商标发展,推进好服务业企业以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的工作,进一步拓宽服务业企业的融资渠道。强化商标专用权保护行政执法,把我市知名服务业企业作为商标专用权保护的重点服务对象,加大对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是创建“综合监管示范区”,营造服务业发展良好环境。整合四个部门职能,构建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事前中事后”综合监管体系,建立起权威高效、科学监管、专业化、网格化全覆盖的“综合监管示范区”,形成“一个窗口办事、一个窗口投诉、一支队伍执法”的监管新模式。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模式,制定服务业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措施,对严重失信企业向社会予以披露。推进政府部门间信息互通和共享,对服务业企业发展的总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引导投资者及时调整投资方向,为政府宏观决策和制定产业政策提供参考。规范服务业市场秩序,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监管制度。坚决查处侵犯服务业企业商标、商号等知识产权的行为,坚决查处服务业市场不正当竞争、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保护自主创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有序竞争的良好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