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司法局召开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会议

30.10.2017  20:45

 

 

10月30日,长春市司法局在局机关二楼会议室召开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会议。副局长王承伟主持会议,局政治部主任鲍龙乡传达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市委、市委政法委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相关会议和领导讲话精神,局党委书记、局长梁向东对我局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宣传、大服务”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是一次胜利的大会、民主的大会、团结的大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所作的重要报告,在回望历史、聚焦当下、展望未来的历史贯通中,科学分析了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深刻阐述了五年来党和国家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全面回答了新时代我们党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担负什么样的历史使命、实现什么样的奋斗目标等一系列重大历史和现实问题,形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完整理论体系,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根本指针和最高遵循,是发展和完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大会通过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充分肯定了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形成和巩固发展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大会通过的党章修正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是这次修改最鲜明的亮点和最重要的贡献,完全符合党心民心,是众望所归,是党和人民的最高利益所在。

就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宣传、大服务”活动,局党委书记、局长梁向东提出了三点意见:

一是要进一步提升思想境界和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意义。党的十九大最大的亮点和最重大的历史贡献,是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党的十九大在党和国家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充分认识党的十九大在引领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充分认识党的十九大在加强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深刻理解和把握党的十九大主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主动迎接司法行政工作新时代的到来,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迅速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转化为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实际行动,迅速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转化为全系统党员干部担当干事、清正廉洁的新气象。

二是要广泛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宣传、大服务”活动,切实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转化为推动新时代司法行政改革创新的生动实践。在强化大学习理念上,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在领会实质上下功夫,在学深学透上下功夫,在融会贯通上下功夫,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认认真真深入细致地抓好传达、学习、宣讲、宣传、落实等重要环节,确保学习效果。在强化大调研理念上,要进一步明晰发展思路,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好“贯彻落实十九大、司法行政怎么办”主题大调研活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立足科学选题,紧贴时代要求,明确职责分工,促成全员参与,群策群力的大调研常态,为谋划2018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司法行政工作提供依据和遵循,以调研成果助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升级进位。在强化大宣传理念上,要进一步营造浓厚氛围,构建起“全要素推介、全领域覆盖、全方位创新、全系统发力”的“大宣传”工作格局,找准司法行政工作和新媒体平台的结合点,着力宣传有司法行政特色的内容和服务信息。充分运用、推广“常思轩”官方对外宣传微信订阅号平台,及时报送推进工作的图文信息,交流工作经验,展示工作成果。在强化大服务理念上,要进一步助力长春振兴,要为保障民生、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好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共享全面依法治国成果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更高要求。

三是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在司法行政系统落地生根。要把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宣传、大服务”活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抓紧抓好抓实的头等大事。要认真组织,务必做到入脑入心,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抓扎实、抓细致、抓到位,真正做到以严促深入、求实效。要领导带头,务必做到以上率下,发挥好“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动作用,确保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抓常抓细抓长。要以学促行,务必做到担当干事,重点要抓紧推进戒毒管理中心筹备、长春司法行政政务管理内网开通、县(市)区信息化建设、司法行政改革任务落实、扶贫攻坚、绩效考评迎检等工作,务必如期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同时,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及早谋划明年的各项工作,坚持基调不变、稳中求进,做到以学习贯彻促工作、促发展。

此次会议采用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在局机关设主会场,在强制隔离戒毒所设3个分会场。局党委班子成员、各县(市)区司法局和各开发区司法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市国安公证处班子成员、市律师协会党委成员及各直属党支部书记、局机关和市法援中心、司考中心全体干部在主会场参加,各强制隔离戒毒所和市法制教育中心全体民警职工在分会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