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粮食局召开传达学习中共中央、中央纪委 

17.09.2015  15:57

   省纪委有关通报精神工作会议 

  

  

  

  9月17日,省粮食局召开局机关处级以上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中央纪委和省纪委有关通报精神。 

  会上,副巡视员杨光传达了《中共中央关于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查处情况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中央纪委转发〈中共河南省委关于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新乡市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的通报〉的通报》和省委书记巴音朝鲁同志重要批示;《中央纪委关于十起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省纪委《关于查处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省监察厅《四平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虚报完成2014年棚户区改造任务问题核查问责情况的通报》。 

  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组组长、监察专员冯春梅主持会议,并就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担当,从通报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巴音朝鲁同志重要批示精神,严格落实省委和局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加强对所属人员的教育,强化纪律约束。二是要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切实防止“四风”问题发生。要认真落实省纪委《中秋国庆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搞好自查自纠,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三是要严肃执纪问责,层层传导压力。各级领导干部要从传达的五起通报中受到教育、受到警醒,严格落实省委和省纪委要求,层层扛起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