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去年长春超额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

26.02.2016  09:08

近日,记者从长春市环保局了解到,2015年,长春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4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削减5900吨、615.9吨、1500吨和3277吨,同比下降3.36%、4.52%、2.36%和2.18%,这样,长春市“十二五”减排任务超额完成。

 

2015年,长春市实施减排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工程,提升减排能力。实施了长春热电发展有限公司3-4号机组脱硝等大气污染减排项目9项,北郊污水处理厂扩建、兴隆山污水处理工程等水污染减排项目18项,榆树市群益牧业小区等农业源污染减排项目497项,组织35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国控企业自行监测体系初步建成,污染源自动监控传输有效率93.01%,自行监测信息公布率95%以上,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100%。

 

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严控污染排放增量。严格执行国家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行业准入条件,未审批“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市区(不含双阳区)禁止新建40吨以下燃煤锅炉。通过“集中并网”“煤改气”“煤改电”等方式淘汰燃煤小锅炉1205台,对未批先建、边建边批、未经验收擅自投产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报告表和登记表1697项,否决175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