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局公布游客“黑名单” 吉林省无游客上榜

09.05.2015  15:12

  近日,国家旅游局在其官网上开设了“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专区,并依照《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首批公布了游客黑名单,吉林省无游客上榜。

  8日,记者从国家旅游局网站获悉,首批进入黑名单的游客共有4人,其中有因飞机未提供免费热水与空服起争执并将方便面泼向空服的游客,有强行打开飞机应急舱门的游客,还有攀爬红军雕塑照相的游客。

  5月4日,国家旅游局官方网站上将4名游客的不文明行为记录在案,并公布了4名游客的档案号、姓名、性别、籍贯、不文明行为事由和信息保存期限等。这4名游客中,并没有长春籍游客。

  “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为一至两年。

  那么,进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的游客,日后还能继续外出到各大景区旅游吗?

  记者采访发现,除了购买70岁以上老人等打折门票或团购优惠门票时,需要买票者提供身份证。目前,国内很多景区售票处在出售正价门票时,并不索要居民身份证。那么,景区有可能照例会对这些游客敞开大门,阻挡不住这些“黑名单”上游客出游的脚步。

  自己买门票不受限制,那么报团出游呢?有旅游社工作人员表示,会介意这些上了“黑名单”游客。

  如果自游行挡不住“上黑榜”的游客,《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还能约束到这些“不文明”游客吗?

  答案是《办法》中第八条规定,“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形成后,旅游主管部门应将“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通报游客本人,提示其采取补救措施,挽回不良影响。必要时向公安、海关、边检、交通、人民银行征信机构等部门通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也就是说,进入“黑名单”的游客,将来不排除将会在出境、出行、存借款等方面受到影响。 记者 孙娇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