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局“三措施”认真做好投资项目核查工作

28.02.2017  21:32

      为进一步提高投资统计数据质量,按照省局要求,珲春市局认真组织相关部门全面核查2016年500万元至5000万以下投资项目填报情况。

  一、及时安排。组织各部门严格按照省局下发的《关于做好投资项目核查与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项目核查工作,逐个核实在库500万元至5000万以下项目的填报情况,并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实事求是反映和处理问题项目。

  二、认真核查。对高报、多报、重复报送、打捆报送以及其他不符合投资统计制度的项目进行重点核查,并做好相关项目的退出和修改工作,切实提高项目数据质量。

  三、加强审核。以本次项目核查为契机,加强审核项目力度,主动开展对不符合投资统计制度的项目、超进度报送的项目以及不规范项目的审核工作。组织相关部门统计人员业务培训,根据《吉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管理办法》和《不得纳入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统计的十项规定》,为相关部门统计人员规范工作流程,强化依法统计和责任担当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