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就业援助月 四类人员纳入就业帮扶范围

09.01.2018  19:41

  8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省残疾人联合会在四平市举行以“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为主题的吉林省就业援助月活动启动仪式。

   四类人员纳入就业帮扶范围

  8日9时,2018年就业援助月启动仪式正式开始,拉开了全省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专场招聘的序幕。此次活动以“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为主题,主要对残疾登记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去产能职工、长期停产停工企业职工实施就业帮扶。

  就业帮扶的措施包括走访登记,广泛宣传。以街道(乡镇)为单位,实行分片包干,工作人员深入基层开展走访调查,摸清各类就业援助对象基本情况、就业状态和就业服务需求,全部登记造册,录入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做到走访到户、登记到人、信息入库。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新媒体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报道就业援助月活动。举办就业政策“宣传日”“宣传周”,集中宣讲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确保广大群众对就业援助政策和措施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制定帮扶方案因人施策

  分类施策,精准帮扶。结合援助对象的实际情况,我省专门制定帮扶方案,因人施策。对于就业意愿不强的,加强职业指导,促进其主动投入到求职就业过程中;对于技能较低的,实施针对性强的职业培训,帮助其尽快掌握一门实用技能;对于家庭负担重、就业时间不固定的,重点为其提供工作地点合适、工作时间灵活的岗位信息;对于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实施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各级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工作,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同时,广泛征集适合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岗位,畅通岗位信息发布渠道,让残疾人等就业困难人员不出家门,就近就地就能看到相应的岗位信息。

  对于援助对象人数较多、帮扶难度较大的地区,省、市(州)、县(市、区)联动,集中开展就业援助专项招聘活动,通过集中招聘、上门推荐等方式,切实帮扶援助对象实现就业。化解过剩产能压力较大的地区,建立重点调度制度,组成工作组深入分流职工人数多,内部分流安置难、解除关系难的企业,及时了解分流职工的就业需求,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

   对援助对象实施动态跟踪帮扶

  据悉,工作人员还将通过实地检查、电话随机访问援助对象等方式,对所辖地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防止政策落实不到位、服务活动走过场等。对于援助对象已实现就业的,加强人员回访,实施动态跟踪帮扶。对已就业援助对象至少开展一次回访调查,了解其就业现状和相关诉求意愿,对援助效果不理想的,调整完善援助方案,搞好援助后续服务,努力提升就业质量和稳定性。

  此次活动将持续到2月5日,全省各地将全面开展就业援助活动,确保就业援助工作取得实效。

  (记者 陈思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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