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一小区形成巨型冰溜 清理它却遇到尴尬

06.03.2017  18:37

 

新文化记者 李洪洲摄

近日, 吉林 市金碧家园小区内出现一个巨型冰溜,本应该及时清理消除安全隐患,而实际清理过程中,却遇到尴尬:大部分居民希望清理冰溜,但个别居民担心自家玻璃被砸坏;大家希望找到漏水住户,可社区工作人员走访时却没人承认,这该怎么办?

居民:小区居民楼外墙出现巨大冰溜

1日中午,新文化记者在该小区4号楼北侧墙体,看到了一个巨型冰溜。该居民楼共6层,冰溜从6楼处沿楼体外墙排水管向下延伸,约10余米长,冰柱最宽处位于5楼与6楼之间,约有1.5米宽。此时,冰溜下方的楼前空地上已经设置了警示标志,附近居民经过时纷纷绕行,但大家只要一抬头,就会被巨型冰溜吸引目光。

“附近是人行道,还有超市等商铺,行走的人非常多,冰溜子随时可能掉下来,如果砸到人可咋办?”附近居民李先生说,此处冰溜形成是因为个别住户家的太阳能热水器漏水,2016年冬季就有这种情况,但没这么严重,今年这个冰溜子实在太大了,有点吓人。

漏水还导致居民家被泡

新文化记者紧挨冰溜的一家小型超市,店主宫先生坦言:“还好我家开了后门,要不然我连生意都没法做了。”宫先生表示,受冰溜影响,许多顾客购物时都“走后门”,担心在前门行走时被冰溜砸伤。“漏水不仅形成了巨型冰溜,还导致6楼至1楼住户的墙都被泡了。”宫先生说,冰溜位于该楼3单元与4单元之间,很多住户屋内都有被水泡过的痕迹。

“消防官兵曾过来清理冰溜,可有人却担心砸坏自家玻璃,还提出如果砸坏,要得到赔偿。”宫先生说,社区工作人员曾上门走访,询问他清理冰溜可能存在砸坏玻璃或牌匾,他是否接受。“我觉得安全是第一位的,真砸坏了,我也能接受。但有人坚决不同意,消防官兵只清理了一部分积冰就无奈离开了。”宫先生表示,大部分居民都希望此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清理冰溜遇到尴尬

3月1日下午,新文化记者来到吉林市昌邑区延江街道东红社区,社区书记张桂荣介绍,此处的冰溜子形成于2016年年末。随着天气越来越冷,冰溜越来越大,经初步调查,是个别住户家安装在楼顶的太阳能热水器漏水。

“春节前,我们拨打119报警电话,消防官兵到达现场后,使用云梯消防车到楼顶,清理了很多积冰。”张桂荣说,然而,漏水问题一直存在,春节后,又形成了巨型冰溜。

“我们又联系了消防部门,2月10日下午,消防官兵又来到现场。当时天气特别冷,还下着大雪,消防官兵乘坐云梯车到楼顶,使用消防斧和锯清理冰溜。可清理过程中,个别居民却提出异议,担心冰溜掉落会砸坏窗户玻璃或者楼下牌匾。”张桂荣说,其中一户居民反映强烈,还拨打了12345市长热线。“因为清理过程中确实存在这种可能,消防官兵小心翼翼清理了一下午,仅仅把楼顶最大的积冰清理掉了。”

寻找漏水来源  却无人承认

张桂荣说,居民都希望从源头消除漏水问题。社区工作人员通过走访调查,确定漏水点就在4号楼4单元楼顶。“我们利用两个晚上时间,走访了整个4单元12户居民,然而使用太阳能热水器的居民都不承认自家漏水。”

无奈之下,社区工作人员联系太阳能热水器专业人员,清晨登上楼顶,细致查看每个太阳能热水器。“热水器上有积雪,不漏的热水器一直被积雪覆盖,而漏水的上面结了冰。”通过这种方法,社区工作人员终于确定了两个太阳能热水器漏水。

“我们联合派出所民警找到这两户居民,虽然他们还不承认,但在我们的耐心工作下,他们同意先暂停使用太阳能热水器。”对于冰溜问题,张桂荣表示,目前冰溜附近已经设置了警示标志,提醒大家注意绕行。等待天气转暖,社区再联系消防部门进行清理。

提醒:避免冰溜伤人、伤财

消防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春季昼夜温差大,冰溜子容易在晚上形成,在白天掉落,多出现在背阴处。大家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远离有冰溜子的地方,行人要尽量避免在建筑物的阴面行走,或者溜墙根走路。停车时也要注意观察,不要把车停在有冰溜子的建筑物附近,避免冰溜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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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溜坠落威力有多大?10米高处落下重量变成14倍

本报曾就冰溜子一事发过报道,每年开春,冰溜坠落砸坏阳台、砸坏车的新闻时常出现,坠落的冰溜威力有多大呢?教物理的王老师帮着计算了一下,冰溜子坠落时的威力与它的高度、尖锐程度有很大的关系,冰溜子结得的越高,坠落时的作用力就越大,伤害也就越大。

王老师举了个例子,结在楼上的冰溜子如果有1公斤重,那么如果它从10米高空坠落,冰溜子与地面的作用时间大约为0.1秒,这样冰溜砸向地面的作用力相当于14公斤的重物,如果冰溜是椎状,砸到地面时受力面积变小,作用力更大,伤害也更大。因此,冰溜坠落砸坏地面物体、屋顶就不奇怪了。

无法清除的应求助社区消防

对于冰溜子由谁清除,吉林大旭律师事务所王律师说,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关于冰溜子伤人,黑龙江有个案例,2005年,一哈尔滨市市民被楼顶坠落的冰溜子砸中头部后身亡,死者家属将物业公司、太阳能热水器生产厂家及使用者高某告上法院。最终判仨被告赔偿18万元。

因此,作为顶层居民、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单位都有义务及时清除楼顶的冰溜,因楼高等因素,物业、居民无法清除的,应及时向社区、消防部门求助,居民应该配合消防部门清除冰溜子。

新文化报(李洪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