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民欲购买四间新村小区二手房 过户要交5000元“签字费”

26.04.2016  21:23

4月初,王先生看中了青年路四间新村小区的一套二手房,当时跟房主商定成交价为24万,因为买房需要去物业开具不欠物业费证明,以及办理过户事宜,王先生就打算所有手续办完后再跟房主签订合同。谁知,事情出了岔头。

王先生说,当时他和房主去小区内的四间新村物业办手续时,工作人员告诉他,这里只能办不欠物业费的证明,如果想过户,就需要找开发商,办公地点在附近一个小区里,当他来到开发商办公室的时候,却被告知,想过户需要交500块钱更名手续费,还要交5000块钱找领导签字的费用,这5000块钱开不了收据和发票,想要过户这钱就得交。王先生不认可这“签字费”,当时就没交钱,买房的事也耽搁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