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东方之珠小区业主拒交物业费 物业断其供水

21.06.2016  14:03
长春东方之珠小区业主拒交物业费 物业断其供水 - 新浪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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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n.sinaimg.cn

  物业和业主到底是什么关系?在过去的节目中,我们报道过不少小区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因为矛盾激化,做出了不理智的举动。前些日子,在东环城路上的东方之珠小区,同样的一幕上演了。业主李女士说,小区里有很多业主家的自来水被物业公司给掐了。

  李女士说,她家的确在2013年就不交物业费了,但她这么做是因为对物业的服务不满意。2012年底,李女士家里开始漏水,墙体长毛,物业迟迟未给解决。除了她家,在小区内,还有一百多户业主也因为对物业服务不满意而选择不交物业费。这其中有几个月没交物业费的,甚至也有几年没有交费的。据她了解,这些业主家的自来水先后都被停了。

  业主们曾把对物业服务的不满整理成书面形式,20号上午,这些业主一起来到小区物业——吉林省东兴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龙兴苑管理处,打算跟物业公司进行协商。

  在物业公司,一名许经理告诉记者,他们的确断掉了欠费业主的用水,目前,他们准备陆续终止对拒交物业费的业主的服务,他认为,物业公司的这一做法并无不妥。对于业主们列出的这些对物业服务不满意的地方,他可以逐条为大伙解释,但只要物业费收不上来,他们就不能给居民们供水。

  在一份物业公司收费详单中,包含了多项费用,二次供水加压费与物业费是其中两项。对此,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的孙柏松律师表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如果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可以和物业公司协商,或者成立业主委员会解聘物业公司,但不能故意拖欠物业费。而物业公司可以起诉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却无权掐断业主用水。针对这种行为,作为业主可以要求给予相应的赔偿,并且有权利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有关部门查实之后可以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