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即日起将开展危货运输违法行为集中整治

14.11.2014  10:55

近日,吉林省运管局下发《全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违法行为集中整治。

 

此次整治重点是: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源头管理。逐户排查企业开业条件,不符合许可条件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全面核查车辆及设备设施,逐台核查车辆的注册登记信息和设备设施配备、罐体检测信息,督促指导企业于2014年12月31日前为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自2015年1月1日起,仍没有按照要求加装紧急切断装置且无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的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由原许可机关收回《道路运输证》或公告注销《道路运输证》。认真核查动态监控系统,凡应装未装、应接入而未接入的车辆,或者已安装车载卫星定位装置但不能正常使用的车辆,一律停运整改。严格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坚决禁止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在另一个企业兼职。

 

同时,对危货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行检查,未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的,一律停运,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予批准新增运力和扩大经营范围。将全面清查并依法取缔所有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的企业或单位、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和押运人员。将严查机动车维修企业非法改装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等用于运输危险货物的违法行为。将与当地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出发上路前的装载状况进行检查,同时依托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超限检测站,对途经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严格检查。

 

此外,做好极端天气下的安全生产工作,利用各种手段提前发布道路通行情况和极端天气预警信息。冬季即将进入烟花爆竹产销旺季,将配合公安、安监等部门,切实加强烟花爆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

 

省运管局要求,加大执法力度,严管重罚、上限处罚;严格监督考核,该局将组织人员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各运输管理处(局)要强化对辖区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跟踪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