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通封闭小区会解决拥堵?长春政协委员展开热议

25.02.2016  11:32

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发布,引起城市居民的广泛关注。大家关注的是其中一个细节:新建住宅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对此,人们的态度并不一致。“住宅小区开放了,方便很多人,这是好事。但小区不封闭,是否将面临更大的安全问题?”有人表示担心。

已经建成的封闭小区究竟是否适合打开?昨天,是参加 长春 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委员报到的日子,多位委员表达了他们的观点及相关建议。

李锐委员:打通封闭小区影响业主停车

“全都打开不现实。”李锐委员表示,已经封闭的小区即使要开放,也应该逐步开放,“对于不能解决交通问题的小区,就不应该开放。”

李锐担心的另外一个问题,是小区的停车问题。“现在许多小区内的道路,实际上是业主的停车场。如果把小区内道路释放之后,恐怕业主停车会很难。如果大家还是把车停在路上,那么打开也会失去它的意义。”李锐表示,打开封闭小区对于解决交通微循环的效果可能不会太好,“现在不少老城区小区都是开放的,该堵还是堵。”他认为还是建设快速路对缓解交通更有作用。

对于大家关注的小区公共用地所有权问题,李锐认为,这个问题不解决的话,很难获得业主的同意,这项工作也很难推进,“我认为已经封闭的小区,适合产权到期或拆迁后再进行重新规划。”

李士军委员:技术手段解决安全问题

对待打通封闭小区的问题,李士军委员属于“赞同派”,“如果城市交通中‘毛细血管’都是堵塞的,那么光依赖‘大动脉’难以满足通行需求。”

那么,安全的问题该怎么解决?李士军表示,可以通过技术手段解决,“如果大家担心小区内随意进出车辆会影响安全,可以通过设计绿篱、隔离带等来解决。”

而对于推进这项工作的建议,李士军表示,应该首先在新建小区来推行,打造一个样板,让大家看到切实的好处,然后再辐射已经建成的封闭小区,这样大家的积极性会更高。

而他也关注到了小区的停车问题,“这需要统一进行规划,比如建设封闭停车场。大家都认为把小区内道路开放之后,停车会很难。但我恰恰认为,一旦围墙打开之后,原本围墙的位置可以停车。”

同时他还认为,政府应该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形成地方性法规,这样在推行的过程中,就会有法可依。

姜怀志委员:该不该打开 看有没有必要

“封闭小区该不该打开,首先要看有没有必要。”姜怀志委员表示,比如他所居住的农大附近,交通没那么拥堵,就没必要打开,不应该一刀切。

打开之后,对缓解交通会不会有作用?他认为,还是能够缓解的。“我感触特别深的就是卫星路与亚泰大街交会处,那是一个小商圈,车辆进出和停车都很费劲。如果能把周围的小区内道路开放,情况就能得到缓解。”

而对于大家一致关注的安全问题,他表示,安全问题与封闭不封闭没有太大的关联。姜怀志举例说,他刚结婚时,住的是那种老式开放小区,“当时就有一家安了防盗门,结果恰恰就这一家进了盗贼。”

姜怀志认为,如果真的要将原有的封闭小区打开,只要监控设施设计到位便可以解决,“现在小区的监控设备都是监控整个小区,打开围墙之后,就应该监控到每栋楼宇、每个楼道,这样的话就能有效地解决安全问题。”

李兴华委员:立法明确公用土地所有权

对于打通封闭小区,李兴华委员也持赞成意见,“从整个城市规划的角度来考虑,确实应该把小区打通。在我国香港和英国,许多交通微循环都是打通的,车很多,但确实不怎么堵。”而对于安全问题,他认为即便打通了,治安的压力也不会增加。

此外,李兴华还表示,小区内公用土地的所有权原本不是很明晰,“我认为政府应立法来对此予以明确。”

专家观点:首先要考虑民众的感受

台湾文化大学建筑及都市设计学系教授陈明竺在接受新文化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已经封闭的小区,有完全私有、半私有半公用等空间,会给业主带来安全感。如果打开必将改变业主的习惯,需要一定时间来适应。因此,这项工作的推动首先要考虑民众感受,也应该是一个民众参与的过程。

新文化记者 艾灵  新文化记者 孙立国 摄

住建部回应“小区开放”——— 要正确理解请不要误读

针对不少网友发表的看法,住建部做出回应,希望要正确理解“逐步打开封闭小区和单位大院”。

住建部认为,街区制是对世界城市规划经验的总结,也是发达国家通行的做法;封闭小区和单位大院确实存在问题,主要是它影响了路网的布局,形成了“丁字路”“断头路”,是造成交通拥堵的重要原因之一,也影响了社区居民的出行。

住建部网站称,在理解和落实过程中,要认真全面理解好“逐步”两个字。“逐步”就是要有计划,要有轻重缓急,并不是“一 刀切”,也不是“一哄而起”,更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拆围墙”。

住建部指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对这项工作提出了方向性、指导性的要求,具体实施中还要制定细则,特别是各省、各城市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在制定办法过程中,肯定要听取市民意见。

“要实施逐步打开封闭小区和单位大院的城市,都会考虑到各种实际情况,考虑到各种利益关系,依法依规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和居民的诉求,切实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住建部网站称。

住建部希望,要全面准确把握若干意见的精神实质,正确理解文件的本意,不要误读。只有全面准确理解文件精神,才能更好地贯彻落实。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