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16家试点法院法官入额笔试开考

13.06.2015  18:01
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常松到长春考区视察
  • 长春中院院长张德友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介绍情况
  • 长春考区考场
  • 辽源考区考场
  • 松原考区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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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主岭考区考场
  • 梅河口考区考场
  •   今天上午8点30分,吉林省16家司法改革试点法院的804名法官,走进分设在全省6个地区的考场,参加员额内法官选任考试的集中笔试,预计选出员额内法官704名。这是继吉林高院首批员额内法官产生后,吉林法院系统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迈出的又一坚实步伐。

      吉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常松,各考区当地党委、政法委、人大有关领导到笔试现场进行了视察。为确保选人用人公信度,试点法院邀请了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各考点巡查。省高院还向每个考区派出由副院级领导带队的巡视组到各考场进行巡视督导。同时各试点中级、基层法院邀请当地院校老师和法院纪检、干部部门人员担任监考、巡考。

      本次考试是在吉林高院统一指导下进行的,省高院与各试点法院周密部署、密切配合,设置了严密的考试实施流程,制定了严格的考试纪律,并对各考点的笔试过程全程录像,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为有序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试点工作,吉林高院采取“三级联动、自上率下”的工作模式,确定今年启动改革试点的17家法院分两批进行,省高院率先开展,为省内试点法院作出示范。本次启动员额选任考试的16家试点法院同样采取“考试+考核”的综合评定方式,所有申请入额的法官在同一起跑线上公平竞争。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重点考察法官实际办案能力和司法实践经验,试题由省高院统一委托第三方专家命题和阅卷。面试邀请相关专家作为考官当场打分,重点考察法官综合素质和处理问题能力。考核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法官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对通过考试考核确定的入额法官人选,提请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逐一审定,并进行公示,由试点法院党组审批。

      据了解,吉林省、市、县三级法院法官员额比例按照中央要求,严格控制在34%、37%和40%以内。同时,严格控制领导入额比例,把省、市、县三级法院领导入额比例限定为院级领导职数的30%、40%和50%。全省17家首批试点法院共有78名院级领导进入法官员额。

      进入员额的院级领导按规定必须独立主持庭审或承办案件,完成审判任务,并严格按照审判责任制的规定,承担相应的司法责任。其中,省高院入额领导每年必须办案至少10件以上,占省高院机关入额法官人均办案量的1/3以上,其他试点法院将根据本院实际确定办案数量。

      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庭长杨凤双在参加笔试后表示:“这次考试对法官而言具有历史意义,不单是进入法官员额的一个门槛,更是对我们的一次检验。如果能够进入法官员额,我将把法治精神当作主心骨,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法律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做一名公正廉洁的法官。” 责任编辑:吉林省法院新闻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