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地区6家海关实施通关一体化改革5月1日启动
中国吉林网4月1日讯(记者 丁隽)3月30日,海关总署正式对外发布公告,从5月1日起,正式启动东北地区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通关方式。
今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就东北地区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召开新闻发布会。长春海关党组成员、副关长吴志秀介绍有关情况。
吴志秀介绍,为主动服务于国家发展战略,海关总署研究制定《2015年深化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工作方案》,确定了由京津冀地区、长江经济带、广东地区和东北区域、丝绸之路经济带共同构成的“3+2”的覆盖全国海关的区域通关一体化格局,并将实现跨区域海关间的互联互通。将大连、沈阳、长春、哈尔滨、呼和浩特、满洲里6个海关整合为东北地区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版块,涉及范围是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四省区”。
东北地区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主要特点是实现统一的组织领导、统一的作业平台、统一的执法尺度、统一的作业模式、统一的时间节点和具体的改革任务。重点在于推进简政放权,给予企业通关更多自主权:一是建立区域统一的海关管理制度、业务流程、作业标准,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自主选择口岸清关、转关、区域通关一体化等任何一种通关方式,其中区域通关一体化是海关目前为止最为便捷的通关方式;二是企业可按照经营单位注册地、货物进出境地(或直属海关集中报关点)自主选择接单现场和申报口岸;三是区域通关一体化报关单需要实施查验的,可由企业根据物流实际需求,自主选择在口岸或申报地海关监管场所实施查验;四是允许代理报关企业“一地注册、多地报关”,区域外报关企业可在区域内设立的分支机构,在区域海关直接报关。
吴志秀表示,吉林省属于内陆沿边欠发达地区,长期以来,外向型经济发展方面先天不足,大型企业多、国有企业多、距离港口远,进出口企业物流成本较高。2014年吉林省进出口总值263.8亿美元,仅同比增长2.1%。经济发展呈现“中低速,小波动”的新特征,既有下行压力,也有上升动力。实施东北地区海关区域通关一体改革,能够为吉林省进出口企业释放更多的改革红利,必将有力推动东北开放型经济的新发展和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落实。
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没有企业类别限制,适用于东北地区所有进出口企业,取消了企业准入资质审批,降低了门槛,不同类别企业均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一体化通关方式,许可证区内通用;企业自主选择纳税、货物验放均能在申报地海关完成,企业可直接提取货物,不需要到口岸海关办理二次放行手续,通关手续更加便利简洁,关企沟通更加顺畅。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后,区域内海关实行执法结果互认机制,企业无论在哪个海关办理手续,都将享受同样的待遇和标准,有效克服执法的随意性,实现“六关通关,如同一关”。
一体化改革后,企业通关成本显著下降。以一个40尺进口海运集装箱(不查验)从大连港运输到长春地区为例,选择一体化通关作业模式的物流成本较改革前下降约20-30%。同样以一个40尺进口海运集装箱从大连港运输到长春地区所需的通关时间来分析,由于减少了企业往返海关现场所需时间及办理手续的环节,初步估算,实行一体化通关模式较之改革前所需时间将节约12-24小时,通关效率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