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江小学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

09.12.2016  13:11

  今年12月4日是全国第3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6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了扎实推进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提高学校师生对宪法的认识和法治意识,更好地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促进全民守法等方面的作用,沿江小学少年税校与通化市国税局联合开展了“弘扬宪法精神,创建和谐校园”主题系列活动。   12月5日上午,学校组织全校师生开展了主题升旗仪式活动,四年二班费婉舒同学作了题为《宪法与我同行》的国旗下讲话,用学生自己的视野诠释了小学生在学习、生活中如何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校外辅导员——市国税局干部张晓曼税官带领全体师生面对国旗庄严宣誓:“决心忠于宪法和法律,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观念,做一名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校外辅导员号召全校师生努力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共建和谐校园。   下午,学校各中队召开了“宪法伴我成长”主题班队会。在班会上,市国税局干部王晓欣以《小明与宪法》系列小故事为切入点,深入浅出地为学生及部分学生家长讲解了宪法与每个人的密切关系,并介绍了国家宪法日的来历、宪法的结构和地位、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以及公民的基本义务,受到了学生及家长的好评。学生家长纷纷表示,宪法宣传活动非常有必要,对于培养孩子的遵纪守法意识、促进孩子健康成长具有积极作用,希望学校能经常开展这样的活动。   为加深学生对宪法的理解,学校少先队组织学生制作了宪法宣传手抄报,并对优秀作品进行了集中展评,营造了学宪法、遵宪法的浓厚氛围。  

 

作者:黄 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