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3.15”普法宣传系列活动 | 通榆县人民法院开展3.15安全消费普法宣传活动

16.03.2021  16:51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营造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通榆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以“安全消费,幸福生活”为主题,面向群众和企业开展了一场面对面、心连心的普法宣传活动。

民事审判庭、司法警察大队、政治部的干警在墨宝园广场和超市门前等繁华地段开展普法宣传,热情地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并细致地向群众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干警们还就现场群众提出的消费欺诈、霸王条款、老年人保健品等问题一一作了详细解答并列举实际案例为群众介绍了相关维权及立案诉讼流程。

各党支部的党员干警走进承平现代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黄姊花药业,与企业职工开展了座谈,深入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经营者应承担的义务及法律责任,还就民法典中经营者的相关惩罚性赔偿规定作了详细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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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活动共向群众及企业发放宣传单400余份,接待咨询群众60余人。

通过此次宣传,一方面提高了广大群众对消费侵权及依法维权的认识。另一方面也密切了法院与群众的关系。现场干警热情、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不仅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也为安全3.15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吉林高院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