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审计局:认真编制权力和责任清单

20.11.2015  18:59

  为进一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提高依法审计监督水平。近日,白城市审计局积极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行使的审计监督权力和责任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梳理和自查。该局结合工作实际详细制定了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到人,并认真学习研究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有关文件和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部门“三定”规定等,把握工作重点,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一是建立领导组织。成立市审计局权力和责任清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纪检组长、总审计师任副组长,局办公室、法规科、机关党总支等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整体的推进落实,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是清理权责事项。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和建立省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工作的通知》及《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政府责任清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依据《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该局“三定”方案规定等,准确把握上级要求精神实质和权力、责任事项的概念、性质、特征,及时查阅审计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梳理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进行履职分析,做到了概念清晰、界限分明、归类准确。

  三是明确权力责任。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根据不同类审计监督权力和责任的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规范职责权限、落实责任主体,从权力内容、责任事项、权责设定依据、问责依据等方面,依法确定权力、履行的具体责任事项和不良后果,通过对权力内容、责任事项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的确定及细化分解,将权力、责任转化为明确具体的清单条目,构建了与权力清单相对应的责任清单。

  四是沟通衔接到位。审计部门作为综合执法部门,各项财政财务收支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关于稳增长等政策措施法规等都是审计机关的执法依据,为确保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简明实用,该局积极与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及上级审计机关沟通,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严格按照要求,逐条梳理、逐项填写,确保权责归类统一、权责名称统一、权责依据统一和权责清单全面、真实、合法。

  (白城市审计局  蒋玉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