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人社系统养老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及审计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全面展开

05.09.2018  09:21

  

  按照全系统“季度专项审计”工作安排,省人社厅决定,9月5日至9月30日,开展2018年第三季度专项审计,对白城市、延吉市、永吉县等3市县2017年度养老、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及松原市、通化市、梅河口市、舒兰市、梨树县、伊通县等6市县2016年度养老、失业保险审计整改“回头看”工作。

 

 

 

  9月3日,专项审计部署会议在金业大厦召开,参加会议的有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春林、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社保局局长王喆,厅养老处、失业处、农保处负责人、厅审计监督局全体人员,省社保局相关处室负责人,相关地区人社局主管局长、社保局长以及审计监督科(处)长,共计60余人参会。

  王喆副厅长首先强调,一是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审计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二是密切配合,建立全方位工作机制;三是立行立改,全面提升风险内控体系建设;四是抓住契机,做好经办流程再造。同时强调,省社保局重点负责的两项工作,要抓好落实,一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存储情况摸底工作;二是开展养老保险重点指标专项核查工作。

  赵春林副厅长指出,“季度专项审计”已经成为我省人社系统基金监督工作常态化监管机制,是规定动作,必须抓紧、抓实。各地要认真贯彻吴兰厅长关于“必须做好审计监督工作,发挥纪检、监督两把利剑作用”的指示精神。一是提高认识,认清开展审计监督工作重要意义。特别强调,“自己查总比外部查强、审计总比审查强”。二是扎实工作,高质量完成审计工作任务。审基金就是审政策,要尽职尽责,人社、社保要加强配合。三是强化整改,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无论现场审计还是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工作,都要加大整改力度,加快速度,特别是“回头看”工作,更要提速。同时,对审计组人员提出要求,要廉洁自律、维护形象,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七严禁、六回避”。对审计监督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建立了非常好的审计监督机制,在全国影响非常大,多次在全国会上作典型经验介绍。

  最后,厅审计监督局局长张福新同志要求参会同志,认真学习贯彻厅领导讲话精神,按照省厅的部署要求,制定方案,抓紧落实,做好迎接省级重点抽查审计工作。(厅审计监督处  厅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