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各地民委(宗教局)学习贯彻省民委主任(宗教局长)会议精神 (一)

21.02.2017  21:35

   吉林省民委主任(宗教局长)会议召开后,2月20日,全省各地市民委(宗教局)认真组织传达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积极推动民族宗教工作开展。

   白城市民委(宗教局)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全省民委主任(宗教局长)会议精神,结合白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制定2017年工作要点。会后向市委统战部和市政府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并下发通知,要求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全体干部要集中开展学习活动。  

   延边州民委(宗教局)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学习传达省民委主任(宗教局长)会议精神。会议指出,要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刻领会省民委主任(宗教局长)朴松烈同志提出的关于民族工作“四个突出”、宗教工作“三个坚持”明确要求,工作发力点要落在“四个着力”上,对今年的工作任务进行全面梳理,排好时间表,把握好时间节点,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更高标准地完成。会议要求,全州民委机关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准确把握民族宗教工作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狠抓上级决策部署落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努力促进州民族宗教工作再提升。

   辽源市民委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领会省民委主任(宗教局长)会议精神,研究确定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和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以“促进各民族交流交融,加强宗教依法管理和正面引导,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为目标的工作要求,重点谋划了3个方面15项的工作内容。市民委班子成员就贯彻落实全省民委主任(宗教局长)会议精神和重点工作安排情况向市委常委、副市长白三迎进行了汇报。(办公室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