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委(宗教局)印发全省民委(宗教局)系统信息宣传工作办法

22.02.2017  22:34

近日,吉林省民委(宗教局)根据国家民委和国家宗教局信息工作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民委(宗教局)系统信息宣传工作,实现信息宣传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结合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吉林省民委(宗教局)系统信息宣传工作办法》。  

办法》指出,民族宗教信息宣传工作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实事求是、准确及时的原则,紧紧围绕民族宗教工作的中心任务,服务于领导决策和工作大局。上报的信息宣传稿件应客观、真实,力求做到“新、快、精、准”。内容要突出反映民族团结、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民族文化传承和发展、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等。

办法》对信息宣传稿件的审定、保密等方面提出了新的具体要求,对于出现失泄密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全年不予计分。为满足宣传手段不断创新的需要,在量化计分规则上更加科学,覆盖内容更加广泛,新增了微信公众号和搜狐公众平台内容计分标准,从宣传、互动、服务等方面开创了信息宣传工作新局面。(办公室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