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宏锋等:农民合作社如何“抱团发展”

21.10.2015  13:33

  创新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是发展现代农业的核心,是农民群众的迫切需要。农民专业合作联合社的产生和有序运转,有利于加快推进专业合作社的抱团发展,有利于增强专业合作社抵御市场风险能力,有利于发挥联合社在引领专业合作社及其社员致富作用。当前,我们已经进入到经济增速放缓、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发展动力加快向创新驱动转变的经济发展新常态。农民专业合作联合社发展具有良好的基础,既面临着诸多的机遇和条件,也面临着资金短缺、组织架构松散、产业链纵横联合不紧密、农民素质亟需提升等问题、困难和挑战。


  推动农民专业合作联合社发展,必须更加注重加强政府引导。当前,越来越多的工商资本进入到农业农村领域,以往农民专业合作社“单打独斗”已经不能适应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唯有走联合的道路,才能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竞争之中占有一席之地。一是制定出台有吸引力的扶持政策。立足区域农业发展比较优势,以及合作社、种养殖大户、科研院所等产业发展实际,创新制定出台具有竞争力、可操作性强的农民专业合作联合社配套政策措施,确保政策落到实处。二是强化“一对一”的指导服务。联合社块头较大,覆盖范围通常以县级为单位,因此开展“一对一”的保姆式服务有必要,也比较可行。建议本着“循序渐进、分类指导”原则,在内部管理、市场开拓、技术应用、信息传播等方面,为联合社提供含金量高的优质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聘请专家学者,帮助联合社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市场营销、风险预警、利益分配等制度体系,确保联合社从一开始就沿着规范化道路运行。三是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紧密结合信用体系建设等,既要从面上营造农民专业合作联合社发展的外部环境,职能部门又要针对联合社的需求特色,提供保姆式、个性化的服务,帮助联合社解决外部发展环境、拓展农村市场、延伸产业链条等问题。既要把联合社“扶上马”,又要将联合社在发展的道路上“送一程”。


  推动农民专业合作联合社发展,必须更加注重提供优质服务。必须始终坚持联合社组建和运营“平等、自愿、互利”原则,凸显出经济性、服务性、民主性的显著特征。农民及专业合作社对于联合社是否认可,衡量的最重要标准就是联合社的社会化服务是否到位。联合社的成立应该达到“大树底下好乘凉”的效果,而不应产生“建庙供菩萨”的负担。一是着力做好产加销服务。目前,大多数联合社的业务主要是围绕粮食生产,但是,联合社在粮食加工和销售方面仍然比较薄弱。建议联合社大力发展粮食加工和销售方面的成员社,积极引导成员社之间开展纵向横向联合,力促一二三次产业融合,着力将联合社打造成为“第六产业”试验阵地,推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二是着力做好资金互助服务。以控制住融资风险为前提,探索实行以“粮食银行”为主要模式的资金互助,即成员社或农户将粮食、蔬菜等农作物存入联合社,联合社统一仓储、生产加工、经营销售,以生产经营利润支付农作物存储利息,开展资金互助服务。成员社派人参与生产经营管理,让联合社在阳光下运行,提升联合社信用水平。三是着力做好经济作物销售服务。销售环节是蔬菜、瓜果等经济作物生产运营的重中之重。针对农作物销售难的问题,联合社可以在淘宝、京东或微信上建立“联合社菜场”。打造“新鲜、安全、低价、质量可追溯”农产品供销体系,研发适合物流配送的农产品,帮助成员社建设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同时,积极与超市、学校、社区对接,实现销售环节点对点、零距离服务。


  推动农民专业合作联合社发展,必须更加注重发挥信息作用。市场规律告诉我们:大的不一定吃掉小的,但是快的一定会吃掉慢的。现代农业发展对信息的及时便捷获取及高效处理至关重要,以“互联网+”、物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是专业合作联合社发展不可或缺的基础设施。目前,信息技术已经步入“大数据”时代,这是继大型计算机、个人计算机、互联网、云计算之后的第五次IT产业革命。专业合作联合社在信息时代不能置身事外,必须积极适应“大数据”信息时代的发展趋势,在利用先进信息技术支撑专业合作联合社方面取得新的历史性突破,实现现代农业、专业合作联合社与大数据、“互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互动发展、共同提升,让专业合作联社发展腾“”驾“”,在新一轮新农村建设中占据有利地位。建议借鉴“云农场”做法,探索实行“电商+点商+店商”的上自“云农场”、下自农户的“上挂下联”的大联合格局,搭建起网上农资和农产品交易平台。通过“互联网+农业”,加快传统农业改造创新,着力解决农资和农产品在村镇间“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加强农业生产技术信息服务,健全完善农技推广服务长效机制,畅通农业信息服务渠道网络,职能部门要为联合社免费提供生产、市场、技术等多方面的信息咨询服务,定期组织农业专家团深入田间地头提供技术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