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完善组织管理体系 全面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09.12.2016  00:03

今年10月,延边州全面启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未来三年,延边州将举全州之力,多措并举,共同向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发力。

记者获悉,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延边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断健全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构建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全面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据悉,未来三年,延边州、县(市)政府要将食品安全内容纳入本级政府的 “十三五”规划,并就食品安全工作制定“十三五”专项规划。健全完善各级政府以及街道负责人牵头的食品安全工作综合协调机制,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签订责任状并严格落实;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体系。加强州、县(市)两级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以及州、县(市)公安部门专门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机构的建设,充实村(屯)、居委会专(兼) 职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经费投入。将各项食品安全监管、检测经费纳入州、县(市)财政预算,建立食品安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技术支撑。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组建州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加强硬件、软件建设,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整合县(市)级检验检测资源,为每县(市)至少配备一台食品快速检测车,每个食品监管所至少配备一台执法车辆和一套食品快速检测设备。支持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生产企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商超、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建立食品检测室( 站) 建设。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溯源体系,完善蔬菜产地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屠宰及肉品流通追溯系统。县(市)级行政区域均设置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完善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

此外,加大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力度。将食品安全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支持食品生产企业升级和技术改造,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引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逐步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提高食品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和标准化水平,大力培育食品品牌,实施品牌战略,发挥其质量管理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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