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安排部署春节期间清真食品安全工作

09.01.2015  20:51

 

 

  2015年春节将至,为维护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严防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辽宁省民委下发通知,安排部署加强节日期间全省清真食品安全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清真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做好春节期间清真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及早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逐级抓好落实。要加强与食安办、公安、服务业委、质检、食药监、工商、畜牧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推动清真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当地食品安全工作体系,妥善处置涉及清真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

  二是不断强化清真食品安全监管举措。各地要会同食安办有关成员单位,组织开展春节期间清真食品生产经营领域的专项检查。要突出重点,围绕是否符合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是否申领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和清真标识、是否符合清真食品流通经营环境相关规定,加大检查力度,坚决清理、查处和取缔“清真不清”、“假冒清真”等问题。要加强监管,监督清真餐饮单位严格执行“清真食品不得与民族禁忌食品混放、清真餐饮器具不得与非清真餐饮器具混存、混运、混洗和混用”等规定,切实抓好《辽宁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

  三是加强清真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各地要组织人员力量,大力宣传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部门《关于规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通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深入开展肉及肉制品检查执法工作的通知》、《辽宁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加强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引导他们自觉依法诚信经营,共同构筑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良好环境。

  四是及时查处投诉举报问题。各地民族工作部门要设立受理清真食品问题投诉和监督举办电话,对群众举报、反映问题,坚持有案必查、一查到底。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保持高度敏感,加强值班值守。一旦发生涉及清真食品质量安全的事故,要反映迅速、果断处置、高效灵活、有效应对,并及时报告,不得瞒报、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