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安委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紧急通知文件精神

10.03.2015  12:31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5〕4号)下发后,通化市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认真部署落实

              通化市接到《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后,迅速将文件转发到各县(市、区)安委会和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并要求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举一反三,全面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重要设施、重点单位场所的安全监管,严格大型集会等群众性活动审批,突出煤矿、道路交通、消防领域安全检查,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全面深入排查

              通化市安委办结合“春季行动”,协调安监、交通、交警、消防等部门分别成立检查组对重点领域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排查。

        (一)道路交通方面

              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市安委办积极协调组织相关责任部门,重点加大交通运输隐患排查力度,狠抓安全生产工作薄弱环节,确保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一是在客运企业召开春运安全教育大会,对客运企业法人、安全管理责任人以及参与春运的驾驶人普遍进行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受教育面达100%。。二是加大公路巡查力度,重点加强陡坡、急弯路段和危险桥涵的巡查,遇冰雪天气及时除雪防滑,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对不能立即消除的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派专人值守,确保公路环境安全畅通。三是严格对参加春运驾驶员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按照省总队《2015年春运攻坚50天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集中开展了对参加春运驾驶员的资格审查,其中2名年内有交通违法记满12分驶员已责令客运企业取消参加春运的资格。四是以安全生产“春季行动”为抓手,加强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跟踪督查隐患整改进度,加大警示教育力度,严肃查处超员超速现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预防责任事故发生。目前,排查我市1台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已责令安装紧急切断装置。

        (二)消防方面

              按照“三抓三查三提升”和60天攻坚决战的工作要求,对全市重点单位进行回头查,特别是以商场、市场、餐饮娱乐、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等易群死群伤的火灾事故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检查各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落实情况;消防控制室的各项设备工作运转是否正常,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完整好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每日巡查记录填写、消防安全培训情况;员工“四个能力”建设情况等进行了细致地检查。

              各县(市、区)、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省、市安委办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抓好落实。集安市市委书记李东友、市长陈旭升以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国钰都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安监、公安、消防、交通客运、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工作部署,抓好措施落实,抓好重点区域安全检查工作。柳河县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和“春季行动”有关要求,以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为重点,突出人员密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对每个区域、企业、车间、班组、岗位都进行地毯式排查,确保监督检查到位、安全措施到位、隐患整改到位。市交通局按照通知要求立即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深入排查整治涉及道路、车辆、驾驶人管理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严格落实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夜间山区三级以下公路客车禁行的规定,严格按照规定装载、运输危险品,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通化市安委办将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春季行动”,严格按照“属地监管”、“行业监管”、“综合监管”的要求,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积极协调各重点行业(领域),针对具体实际情况开展安全督查检查,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