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安图检察:提起公诉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24.12.2019  15:21

 

  近日,安图县检察院对刘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依法提起公诉。 

  2013—2014年期间,被告人刘某某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安图森林经营局长兴林场91林班内,非法开垦林业沼泽地11370平方米(1.137公顷)用于种植农作物。直至2018年案发,刘某某擅自在安图森林经营局长兴林场93林班内,非法开垦疏林地0.6897公顷(10.3455亩),并于2017年租给案外人张某某种植人参。 

  办案检察官经实地踏查、组织研判后,认定被告人刘某某行为造成二处林地植被全部破坏,原有生态循环系统受到严重影响,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经专业机构价格评估,林业沼泽地恢复费用为5400元,疏林地恢复费用为5077元,合计10477元。 

  近日,经延边州检察院批准,安图县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安图县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刘某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破坏国有林地(疏林地)和湿地(沼泽地)的生态功能和社会功能,损害当地生态环境,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事实清楚,证据明确、充分,符合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