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德守法社会共治 构建食品安全“防火墙”

22.10.2015  14:43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认真做好《食品安全法》宣传普及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10月起,延边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州范围内开展系列《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形成社会共治局面,全州构建食品安全“防火墙”。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共154条,比原来增加50条,对原有许多条文进行了实质性的修改,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基本法”。本次宣传活动,延边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尚德守法,社会共治,构建食品安全“防火墙”为主题,要求全州食药监系统各单位和部门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按照“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总要求,重点从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和部门职责、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义务和主体责任、食品安全常识及识别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基本知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消费者权益、义务及其举报投诉的途径等方面的知识,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和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最大程度地扩大宣传覆盖面。

从10月初至12月末,延边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各县(市)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结合职能工作,组织人员对新《食品安全法》进行系列解读,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系列活动。其中,在《食品安全法》进乡村宣传活动中,特别关注广大农村的食品安全,运用各种形式和途径向广大农民宣传《食品安全法》,提高食品安全意识,维护自身权益。同时,着重宣传举报奖励制度,提高农民的举报积极性,改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薄弱的状况;结合便民服务站开展社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把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作为建设和谐社区的重要内容,对社区居民进行食品安全依法维权和科普知识宣传,提高居民食品安全科学消费水平和鉴别、抵制问题食品的能力;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利用学校各种宣传媒介,在推广以往宣传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形成科学、安全、合理的饮食习惯,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开展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延边州局及各县(市)食品监管部门结合新《食品安全法》深入企业,组织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集中培训学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食品安全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开展监管队伍集中培训,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的学习纳入本单位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培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

另外,全州食药监系统还将通过开设宣传台、开辟媒体专栏、印发统一的《食品安全法》及举报宣传挂图等形式,对公众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及依法维权和科普知识教育,宣传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市场、商场、餐饮单位悬挂标语、制作宣传栏宣传食品安全。集中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典型案件查办成果,把监管惩治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形成打击无证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高压态势。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