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允许学生按照学校的校服款式自行选购制作

14.07.2015  20:22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负责人7月13日指出,近期,部分地区出现了“毒校服”、“丑校服”情况,影响孩子身心健康,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成为热点焦点,中小学校服管理亟待进一步规范。

 

近日,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针对校服管理的关键环节,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形成有效管理服务体系。为向社会解读政策,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以下是教育部网站公布的答问实录:

 

问1:《意见》是在什么背景下出台的?

 

答:校服质量和式样与中小学生健康和形象密切相关。优质、合体、美观、舒适的校服是培育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培养团队意识、传播平等精神的有益方式,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积极探索。近年来,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学生穿着校服已成为普遍共识,各地也结合实际进行了有益探索。但国家层面针对中小学生校服,仅原国家教委于1993年印发了《关于加强城市中小学生穿学生装(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就城市中小学生穿校服提出原则性意见,限于事业刚刚开启,对校服生产、采购、选用等核心操作环节均未作出具体规定,已不能满足当前形势要求。特别是近一时期,部分地区出现了“毒校服”、“丑校服”情况,影响孩子身心健康,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成为热点焦点,亟待对中小学校服管理进一步规范。

 

问2:请简要介绍一下起草过程。

 

答:文件起草主要分为三阶段。一是调查研究。先后组织6个调研组赴10余省开展校服工作专项调研,通过座谈、走访学校、现场考察企业等方式,了解校服生产、销售、监管、使用情况。并整理分析各地反映的问题和已出台的校服管理文件,明确文件核心内容。二是专家论证。意见涉及多个部门,专门组成教育部、质检总局、国标委、中纺联、纤检局、教育部装备中心等多部门及有关专家参加的起草组,形成初稿后,先后5次召开会议,请60名专家和基层教育装备部门负责同志反复论证。三是征求意见。广泛征求了32个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及部分学校校长、教师、学生的意见,反复修改完善。

 

问3:社会各界都非常关心校服质量安全问题,请问《意见》通过哪些措施把好质量关?

 

答:保障质量安全是校服管理工作的底线,为此意见提出了三项措施。

 

第一,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要求采购单位在进行校服招标采购时,要在合同中标明校服执行标准。生产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组织生产。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GB/T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刚刚发布,是第一个专门针对中小学生校服的综合性国家标准,所有校服生产企业都要遵守。

 

第二,加强校服质量检查。《意见》建立了“明标识”、“双送检”制度。一方面把好出口关,校服要具备成衣合格标识,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产品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采购单位在接收校服时进行检查验收,查看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另一方面把好入口关,防止个别企业将送检之外的校服以次充好,鼓励实行“双送检”,在供货企业送检的基础上,采购单位可结合实际,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

 

第三,建立监督惩处机制。一是加强企业监管,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生产校服的企业、销售质量不合格校服的销售商。要建立内部“黑名单”制度,明确采购单位不得向列入黑名单企业采购校服。二是加强人员监管,依法处理学校、相关部门和机构工作人员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未履行职责,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三是畅通反映渠道,要充分发挥12315消费热线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用,方便学校、群众反映问题,并及时将依法查处校服生产、销售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