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委宣传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03.12.2014  13:13

本报讯(记者王远洋)12月2日上午,市委宣传部召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会,邀请通化师范学院政法学院法学教研室主任王海霞为班子成员和全体机关党员干部作专题学习辅导。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经希军主持学习会并讲话。

学习会上,王海霞围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准确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基本原则、深入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主要任务和举措等方面进行深入解读和阐述。报告主线清晰、论述深刻、内容丰富、重点突出,使大家从理论和实践层面,对全会精神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经希军在主持学习会时强调,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是宣传部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体班子成员和机关党员干部要以这次学习会为契机,进一步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摆上突出位置,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加深对依法治国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的理解和执行。

经希军要求,要精心组织,创新载体,务求实效,全面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的热潮。要充分认识自己所担负的职责和使命,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切实增强法治观念,提高依法办事能力。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与推进当前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发挥好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入扎实开展好各项学习宣传活动,不断开创宣传思想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