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会)召开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报告会

09.12.2014  18:39

 

报告会现场

    11月13日上午9时,院(会)召开学习和解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报告会,院(会)党组成员、副院长黄文艺教授作专题报告,在长院(会)领导及全体职工参加了报告会。

黄文艺副院长作报告

    黄文艺副院长首先对十八届四中全会及其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做出总体评价。之后,黄文艺副院长详细解读了四中全会《决定》的主要精神和主要内容,并将其精辟的概括为“一二三四五六”。一是指一个核心问题,即党和法治的关系问题。二是指两个建设,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三是指三个全面,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四是指四大导向,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中提出的四个维护,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五是指五项原则,即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六是六项重大任务,即完善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最后,黄文艺副院长指出,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是我们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政治宣言,是全党全国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行动纲领,必将把中国的国家治理和法治建设带入到新的历史阶段。(苏虹蕾)

 

文章来源:院(会)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