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监局发布吉林省2015年第1季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16.04.2015  17:33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一季度针对化肥、农机2大类10种农资产品组织实施了省监督抽查,下面我向大家介绍抽查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本次共抽查了90家企业生产的94个批次产品,经检验有91个批次产品质量合格,抽查产品质量合格率为96.8%,同比增长0.2个百分点;检出3个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3.2%,其中,化肥类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5.6%,农机类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0%。       (二)按企业生产规模划分,本次抽查的大、中、小型企业数分别占抽查企业总数的6.7%、11.1%、82.2%,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0%、0%、4.1%。       (三)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本次抽查检出不合格化肥产品3个批次,问题主要体现在产品包装标识不符合标准要求方面。同时,还发现个别农机企业生产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存在描述不完整等问题。       二、本次监督抽查主要特点       一是突出了涉农重点产品。针对我省涉农产品季节性生产的特点,此次重点组织了化肥、农机2大类农业生产资料10种产品的监督抽查。       二是突出了集中产区抽查。结合产品区域分布特点,此次重点围绕四平、长春、吉林3个集中产区的生产企业开展抽查,三个地区共抽查了63家企业的65个批次产品,占抽查企业总数的70%、抽样产品总数的69.1%。其中农机产品突出了四平产区,共抽查该地区21家企业的23个批次产品,占抽查企业总数的58.3%、抽样产品总数的57.5%。       三是加大了抽查的覆盖面。此次抽查涵盖了全省所有地区。其中,化肥产品抽查覆盖了长春、吉林、四平、通化、辽源、松原、白城等7个地区,以及梅河口市和公主岭市,农机产品抽查覆盖了长春、吉林、延边、四平、白城、辽源等6个地区,以及梅河口市和公主岭市。被抽查企业数同比增长2.3%,抽查产品批次同比增长6.8%。       四是加大了跟踪抽查力度。本次抽查的2大类农业生产资料产品均已连续5年开展省监督抽查。此次对2013年以来抽查不合格及存在问题的41家农业生产资料类企业进行了重点跟踪抽查,其中化肥生产企业连续跟踪抽查3年以上的有23家,占今年监督抽查化肥企业总数42.6%,连续跟踪抽查2年以上的有33家,占今年监督抽查化肥企业总数61.1%。农机产品此次重点跟踪抽查企业29家,占抽查总数的80.6%。       三、抽查结果分析       (一)化肥产品。此次抽查产品范围为工业生产许可证产品范围内的复合肥料、复混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掺混肥料等4个品种,目前我省获复混肥料生产许可证企业共有186家,此次抽查企业96家,有42家企业因季节性停产且无库存产品而无法进行抽样,实际抽查了54家企业生产的54个批次产品。其中,掺混肥料43个批次、复合肥料6个批次、复混肥料4个批次、有机无机复混肥料1个批次,被抽查企业数占全省获证企业总数的29%,比上年度增长了2个百分点。此次抽查检验项目包括:总养分(N+P2O5+K2O)含量、总氮含量、有效磷含量、钾含量、粒度、包装标识等15个项目。经检验产品质量合格率为94.4%,同比提高0.3个百分点。3个批次不合格产品的主要问题是包装标识标注上单养分、总养分、生产者或经营者的名称和地址未按标准规定标注。同类问题虽然比上年度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下降了10.1%,但问题仍然集中在掺混肥料生产企业的产品上。往年经常出现的总养分、总氮、有效磷等重要指标不合格情况,在今年监督抽查中没有发现。       (二)农机产品。此次抽查我们进行了深入调查摸底,目前我省农机产品生产企业约有58家,有10家季节性停产,实际走访企业48家,有12家企业因现场无产品而无法抽样,实际抽查了36家企业生产的40个批次产品,其中整地机械30个批次(含根茬粉碎还田机(灭茬机)23个、整地机7个)、播种机10个批次(含精密播种机3个、免耕播种机5个、铺膜播种机1个、水稻钵盘育秧播种机1个),抽查企业数占生产企业总数的62.1%,此次监督抽查检验项目包括:调整控制装置、防护装置、安全标志、使用说明书等9个项目,经检验产品实物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100%。抽查发现部分农机企业产品存在问题反弹,间隔一年再次出现6家农机企业产品使用说明书安全注意事项及警示内容描述解释不完整、不符合规定要求等问题。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将通报企业当地政府,并由当地质监部门依法处理,同时将组织有关部门加大对问题企业的帮扶培训力度,分析原因,帮助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促进产品质量提升,推动产业坚持走质量、效益型的健康发展之路。       有关此次监督抽查的结果,广大消费者可登录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