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一对夫妻婚内债务没理清 分手之后闹纠纷

06.07.2015  13:26

  感情不成情义在,然而李某夫妇在婚姻走到尽头后,却因债务问题闹起了纠纷,其中一人还因此受了伤。为此,李某求助延吉市司法局小营司法所,在工作人员的调解下,纠纷得以化解。

  李某与春子(化名)均是延吉市小营镇仁坪村的村民。2011年5月,年逾五旬的两个人在一起重新组建了家庭,开始了新的生活。2014年6月,因感情不和,两人发生矛盾后分手。

  之后的一天,春子上门找到李某,向其索要7000元的欠款,双方因此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李某的女儿将春子的左手手腕造成骨折,为此,李某赔偿了医疗费用,支付给春子15000元。之后,春子又多次向李某索要7000元钱,李某拒绝。遭到拒绝的春子很不甘心,更是时不时地上门索要欠款,两人也因此多次发生冲突,闹得很不愉快。

  今年2月,不堪其扰的李某来到小营司法所寻求帮助。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了解到,李某与春子在婚期间,春子曾借给过李某7000元钱,后来,李某又借给春子的女婿1万元。双方商定,既然是一家人,借款一事就此了结,互不计较。然而,春子却在两人分手之后,屡次索要7000元欠款。对此,李某很不解也拒绝支付。

  了解事情的原委后,工作人员做春子的思想工作,然而春子执意索要7000元欠款,拒绝调解。工作人员又做李某的思想工作,摆事实讲道理,“既然是欠了人家的钱,就该归还,人家要也在情理之中。债务问题一码归一码,疏理清楚比较好。”在经过多次地劝说和调解后,李某最终表示愿意支付春子5000元。事情有了转机,工作人员又来到春子家,再次进行调解。见李某有所退步,春子也不再坚持原来的想法,同意调解。

  近日,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将当事双方召集在一起,经调解答成共识:李某一次性支付春子5000元,春子承诺不再纠缠、干扰李某的生活。就此,双方债务纠纷在工作人员长达4个月的努力下最终得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