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微信聊出“男友” 丈夫约其见面将其打伤

09.04.2015  18:20

  近年来,QQ、陌陌、微信等聊天工具的推广和普及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乐趣,但同时也带来了诸如个人信息外泄、使用不当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因交友不慎而引发纠纷等风险。近日,敦化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就审理了一起因为聊微信而聊出的刑事案件。

  2014年9月,张某某的妻子刘某某通过微信“附近的人”的功能与李某某(男)结识并发展成朋友关系。2014年10月中下旬,张某某发现其妻子刘某某与李某某关系暧昧,心生疑虑,便利用手机微信以刘某某的身份与李某某聊天并相约10月26日晚见面。2014年10月26日18时30分许,在敦化市某镇某村的村道上,张某某见到李某某后十分气愤,话不投机,便用铁管殴打李某某头部,致被害人李某某头部受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一级。

  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张某某与李某某就本案附带民事赔偿事宜达成了调解协议,张某某赔偿李某某医疗费、误工费、鉴定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3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本案系因民间矛盾激化而引发,被害人亦有一定过错,且张某某在案发后积极赔偿给被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在庭审中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可对张某某酌情从轻处罚并依法适用缓刑。根据张某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