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男子让妻子卖淫挣钱 朋友得知后介绍女友参与

02.02.2015  17:32

  负债数十万元,又嫌打工来钱慢,重庆男子胡某和网友一起组建了一个网络卖淫团伙。因人手不够,他就让妻子及朋友的女友做卖淫女。在短短两个月内,该团伙 通过网络介绍卖淫40次,非法获利1.5万余元。近日,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胡某及其6名同伙同堂领刑。

  回放

    卖淫女牵出网络卖淫团伙

    2014年3月,江苏扬州市警方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一女子多次从事卖淫活动,遂对该女子进行暗中调查,并渐渐摸清了她的身份及其身后的卖淫团伙。

    经查,卖淫女名叫阿琪,今年31岁,重庆人。她所在的团伙是个有组织的卖淫团伙,他们不仅作案方式比较“网络化”,还借用了“酒托”诈骗的部分招数—先 由“键盘手”在社交软件上,冒充美女和男网友聊天,约对方性交易,在确定卖淫价格、交易地点等信息后,“键盘手”会把男网友的相关信息、交易所在宾馆、商 定嫖资等信息发给重庆籍男子胡某,再由胡某等人安排卖淫女阿琪、小璐去向嫖客卖淫、收取嫖资。所得嫖资按事先谈好的分成进行分配。

    经过近两个月的侦查,警方决定展开抓捕行动。至2014年5月21日,警方先后在扬州、湖北两地,抓获胡某及其6名同伙。令人颇感意外的是,这个胡某只有小学文化,他手下的两个卖淫女都不是外人—一个是自己的老婆,另一个是团伙成员的女友。

    案发后,阿琪和小璐因从事卖淫活动,均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金5000元。

    判决

    让老婆卖淫,他被判8年

    近日,经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胡某等7人在开发区法院同堂受审。这7人主要来自湖北、重庆两地。他们中年龄最大的39岁,年龄最小的24岁。其中,胡某和王某是该卖淫团伙的组建者,杜某等4名是“键盘手”,赵某是卖淫女小璐的男友。

    据交代,该卖淫团伙成立于2014年年初。当时,胡某因欠了数十万元的债务,来到扬州打工。但因没找到满意的工作,又嫌打工来钱慢,他开始琢磨挣钱既快又轻松的门道。

    2014年初,胡某在网上认识了王某,相识不久后,两人便商定,通过社交软件进行聊天招嫖。由于手上没有卖淫女,胡某便劝妻子阿琪去卖淫。在胡某的多次劝说下,阿琪答应了。

    随后,王某招揽杜某等4人作为“键盘手”,在社交软件上,发布招嫖信息、结交嫖客。在聊天过程中,杜某等4人冒充美女约嫖客性交易,在确定卖淫价格、地点等信息后,把这些信息发送给胡某,由胡某安排老婆阿琪向嫖客卖淫。

    2014年4月,朋友赵某得知了胡某的“挣钱之道”,决定加入进来。随后,他把女友小璐带至扬州,介绍给胡某认识,并安排小璐向他人卖淫,直至案发。其间,因担心小璐的安危,小璐每次前去卖淫,赵某都会亲自接送。

    法院经审理后查明,2014年3月至5月,胡某等7人共参与介绍卖淫40次,非法获利1.5万余元。法院认为,胡某等7人的行为已构成介绍卖淫罪,综合 考虑7人参与介绍卖淫的次数等情节,法院依法分别判处胡某等7人相应刑罚。其中,胡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两万元。(扬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