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市妇联采取“四举措” 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23.11.2015  16:56

      今年,市妇联结合实际,采取“四举措”,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一是强化领导,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席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直接责任和首要责任,并通过主席对副主席、副主席对所分管的部室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办法,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量化分解到每个党员干部。二是严以用权,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市妇联建立健全了《“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一把手”五个不直接管制度》、《请销假台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经费管理制度》、《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市妇联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等,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纳入妇联的整体工作格局之中。绘制了《市妇联廉政风险重点岗位监督图册》,主席和副主席分别绘制了《廉政风险点防控图册》,主席与副主席、副主席与分管干部每季度最少进行一次廉政谈话,以此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三是廉洁自律,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了公务接待、差旅费管理等规定,严禁公款吃喝、公费旅游、收送购物卡,使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真正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四是强化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要求党员干部要时刻警钟长鸣,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