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妇联关于印发《吉林省妇联关于推进全省行政村妇代会改建妇联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10.03.2017  11:03

吉妇发〔2017〕9号

 

各市(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扩权强县试点市妇联,各县(市、区)妇联: 

  现将《吉林省妇联关于推进全省行政村妇代会改建妇联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妇女联合会                   

2017年3月10日                   

  

吉林省妇联关于推进全省行政村妇代会 

改建妇联工作的实施方案 

  

  按照全国妇联和我省加强乡镇(街道)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的要求,全省行政村妇代会全部改建为妇联(以下简称“会改联”)。为加快推进“会改联”工作,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村级妇联组织处在妇女群众工作最前沿,是党和政府联系农村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也是凝聚和服务妇女群众的第一阵地和第一平台。推进“会改联”,是扩大村级妇联组织覆盖,夯实组织基础,增强组织活力的迫切需要,是调整充实村级妇女组织队伍,增强基层妇联工作力量的创新举措,也是顺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妇女结构变化的内在要求,有利于将工作触角延伸到更广泛领域,团结各行各业优秀女性,汇聚更多的社会资源为妇女群众服务,为农村的改革发展贡献力量。 

  二、主要内容    

  1.完善村妇女代表大会。村妇女代表大会每三年举行一次,代表比例构成要符合《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条例》的相关要求,一般为50-100人。村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必须是本村年满18周岁、享有公民权利的女性,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热心妇女儿童事业,有参政议政能力,适当照顾少数民族妇女。 

  2.健全村妇联执委会。村妇联执委会由行政村区域内在妇女群众中有影响力和号召力的各方面女骨干、女能人、女带头人、妇女群众典型等构成,执委为15人以上。村妇联执委除应具备妇女代表基本条件外,还要对妇女儿童事业有责任感,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能够密切联系妇女群众,在本区域、本行业有一定知名度;要结合实际适当增加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领域、生产和工作一线执委候选人名额。 

  3.配强村妇联班子。村妇联设主席1人,由服务意识强、服务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优秀妇女担任并且进入“两委”班子,确保村民委员会中至少有1名女委员;选配副主席至少3人,重点从女性社会组织负责人、法律工作者、妇女先进代表人物等各行各业的优秀女性中推荐产生,由上一级妇联组织颁发聘书,使她们政治上有名分、组织内有身份、工作上有责任。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1.成立领导小组。各市(州)、县(市、区)妇联要成立“会改联”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改建工作。在调研摸底的基础上,做好分类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改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2.制定实施方案。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条例》等文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改建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流程,稳步推进改建工作。 

  3.做好宣传动员。要在妇女群众中宣传“会改联”的重要意义及妇女参选参政的相关政策文件,宣传本地区服务妇女儿童的女性先进典型和优秀事迹,为改建工作的顺利推进创造良好氛围。 

  (二)实施阶段。  

  1.规范人选产生办法。村妇联执委、副主席的产生,应通过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初步人选,报请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妇联同意,按程序提交村妇女代表大会。 

  2.严格选举工作流程。村妇女代表大会选举执委时,可以采取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直接选举办法进行;也可以采取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人选,然后进行等额正式选举。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5%。执行委员会会议选举主席、副主席采取等额选举。选举结果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妇联。 

  (三)检查验收阶段。 

  1.做好检查验收工作。全省“会改联”工作将于2017年3月15日正式启动,于2017年6月底前100%完成改建。改建后,各地妇联要依据前期制定的改建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检查验收,汇总相关数据,并报省妇联组织部备案。 

  2.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各市(州)、县(市、区)妇联要指导改建后的基层妇联组织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并在组织制度创新的基础上,建立相应的服务制度,推动服务创新。 

  3.做好妇联干部培训工作。各级妇联要将新任村妇联执委、副主席培训工作纳入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的总体规划,开展相关理论和业务培训,强化基层妇联干部履职能力。 

  四、工作要求 

  1.争取支持,合力推进。各地妇联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并作为基层党建带妇建的重要内容;强化与组织、民政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共同做好改建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可以争取以当地党委政府的名义发文开展改建工作,并争取政府给予资金扶持。 

  2.规范流程,严肃纪律。各地妇联要严格规范推进“会改联”工作流程,严肃选举纪律,维护改建工作的正常秩序,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真正把愿做妇联工作、能做妇联工作、会做妇联工作的女性吸纳到基层妇联队伍中来,增强基层妇联的代表性和凝聚力。 

  3.分类指导,创新服务。各地妇联要注意把握村妇联在组织结构、工作模式、运行方式上的特点,做好分类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改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升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科学化水平,增强基层妇联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广大妇女儿童及家庭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附件:1.村级妇联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程序 

            2.村妇女代表大会议程 

            3.村妇女代表大会选举办法样例(草案) 

            4.村妇联第一届执委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样例(草      案) 

              5.村级妇联组织换届选票样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