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人大关于对我市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吉林省实施 办法》民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16.03.2015  16:30

    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的贯彻落实,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3月9日至13日,松原市人大组织部分代表对我市执行“一法一办法”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长岭县、乾安县、扶余市、前郭县、宁江区、市直等19个有代表性的企业和城乡基层社区, 紧紧围绕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的妇女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人身权益、婚姻家庭权益等权利和权益的保障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并分别举行了座谈会,听取了各地就“一法一办法”贯彻落实情况所做的工作汇报,各地人大代表、女干部、女职工代表、农村妇女代表作了交流发言。检查组对近年来在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3月13日,召开由市直相关部门参加的座谈会上,市委常委、副市长姜兴华就全市“一法一办法”贯彻落实情况作了汇报。他说,近年来,松原市认真贯彻落实“一法一办法”等法律法规,着力营造全社会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妇女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卫生保健质量全面提升,生存和发展环境逐步优化,参政议政能力全面增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得到依法维护,“尊重妇女、保护妇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在听取汇报后,执法检查组成员就妇女维权、就业、医疗、教育等方面的权益问题进行了交流,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询问,市政府妇儿委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面对问题不回避、实事求是地回答了执法检查组成员的问题,并对如何做好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

    最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检查组组长迟振军对我市贯彻落实“一法一办法”开展情况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希望各级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让“一法一办法”家喻户晓,提高妇女自觉维权意识。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共识,全面促进妇女地位提高。健全和完善妇女权益保障机制,确保“一法一办法”高效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