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妇产医院再次获国家级“爱婴医院”称号

05.08.2015  08:05

2014年6月,国家卫计委下发《关于开展爱婴医院复核的通知》,长春市妇产医院在省、市卫计委的部署及指导下,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提出国家级“爱婴医院”复核申请。 2015年7月喜结硕果,再次获得国家级“爱婴医院”殊荣。

 

8月3日上午, 长春市卫计委温贵君副主任、 基妇处沈玉槐处长为长春市妇产医院-国家级“爱婴医院”揭牌。 温贵君副主任对下一步推进全市爱婴医院创建,营造爱婴爱母氛围,提高产科质量等方面提出要求; 护理部主任陈昕昕、 医务科长曹阳向全市妇产科工作者及孕产妇们发出促进自然分娩、 鼓励母乳喂养的倡议。 最后,与会嘉宾参观医院,了解长春市妇产医院的“爱婴医院”具体做法及有效措施, 并进行互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