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男子两判死缓一判死刑羁押7年 如今无罪释放

05.12.2015  11:08
12月4日,雍奎魁走出羁押他7年多的看守所。新华社记者 周立权 摄 - 新浪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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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雍奎魁(中)接受法庭宣判。新华社记者 周立权 摄 12月4日,雍奎魁走出羁押他7年多的看守所。新华社记者 周立权 摄 12月4日,雍奎魁(右)与母亲相拥而泣。新华社记者 周立权 摄

  4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通化市宣判雍奎魁涉嫌杀人一案。经终审宣判,被告人雍奎魁无罪。被羁押7年多的雍奎魁终于无罪释放。有专家指出,此案宣判无罪,将“疑罪从无”真正落到了实处,体现了司法进步。详情: http://t.cn/RUFdeIR

   一起命案一波三折,一个法院三次判决

  2008年1月19日11时许,通化市公安局东昌分局接到尹某报案称:其74岁的母亲白某被杀死于自家蔬菜水果店内。经警方勘查,白某系被他人用钝器打击头部死亡。次日,警方在现场附近的铁路292号楼走访时,在该楼一单元二、三楼间缓台上发现一袋橙子,结合案发现场有散落橙子这一情况,警方认为可能与案件有关,将之提取送检;同时在周围对外来人口及家庭条件较差的,可能铤而走险人员进行排查,提取指纹,其中就有来自四平市农村的雍奎魁。经鉴定,塑料袋上唯一可查清的指纹与雍奎魁指纹一致。2008年3月5日,公安机关在四平市家中将雍奎魁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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