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登屏幕 压力下“上门”履行判决
中国吉林网3月17日讯 (记者 彭洪升) 执行难问题,长春两级法院一直着力解决。继去年农安法院首用户外LED,滚动播报失信执行人名单后,长春市区繁忙路段也将滚动播报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测试播报后,已有“登榜”的失信被执行人于17日主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测试播报就引失信被执行人履行
长春市人民大街与自由大路交会处,这是长春市最繁华的十字路口之一。3月16日起,在该路口西北角的LED大屏幕上,测试播报了一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该名单共24人,屏幕上显示失信被执行人的证件照片,一旁列明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和欠款标的。
此次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主要涉及赡养老人、民间借贷、交通事故纠纷等民生类案件,这均为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审理。经记者梳理,其中欠款标的最高的为200万元,最低的只有0.59万元。
虽然刚刚测试,3月17日,在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就已经有失信被执行人“上门”履行义务。首个“上门”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姓汪,他就是其中欠款标的为0.59万元的失信被执行人。
失信被执行人登上大屏幕 记者 彭洪升 图
梳理:长春两级法院公布方式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该规定施行后,长春两级法院,严谨执行,并一直着力解决规避执行的问题。
农安法院去年首用户外LED
在去年,农安县人民法院曾经采取过户外LED滚动播报失信执行人名单的行为,这是长春两级法院,在繁华街路上,采取这种形式的首例,只涉及农安法院案件。而这次,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采取的选取长春市城区繁华路段的形式,影响更为广泛。
农安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去年夏天,农安法院采取了在当地电视台滚动播报的形式,公布了50个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当年秋天,在农安当地最繁华的广场,在那里的LED大屏幕上,开始滚动播报名单。因处于当地繁华街路,效果显著,刚开始公布后,就有5名失信被执行人,迅速与农安法院取得联系,决定履行义务。
两级法院多种手段结合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处法官介绍,失信被执行人登上街头大屏幕,只是长春法院加强执行工作的一个办法,除此之外,法院还通过电视、报纸、张贴公告、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加大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开力度。
榆树市人民法院在当地电视台采取公开播报的形式,有力地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舆论压力。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则采取新媒体手段,不只是将信息上网,还采用了结合微信公众平台;与电视台合作,在栏目中公开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等方法;到失信被执行人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张贴相关信息等方式。
长春市经开区人民法院曾在去年,在本地报纸上,刊登整版内容,公开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感受:被公开者称压力大
在3月17日,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的测试播报,确实收到成效。由长春市二道区法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宋某与被执行人汪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判决于2015年5月生效,宋某申请二道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汪某长期逃避,拒收法院执行文书和传票,拒绝履行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二道法院执行法官林晓波对其下达了执行决定书,将其列为失信被执行人。3月16日开始,LED屏幕上也公布了他的信息。汪某第一次主动联系了办案法官,他是LED大屏幕试播后第一个来到法院主动履行义务的。
而当日,还有一名被公开的失信被执行人联系到了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他的案件涉及多个当事人,表示将与多个当事人联系,协商履行义务。而当日上午,还有一名被公开的失信被执行人也赶往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
因失信被执行人均主动联系了办案法官,目前有多名被执行人表达了履行义务的意向。有被公开者称,确实感觉压力很大,判决结束后一直疏忽了,这样一公开,有朋友都知道了,他希望来到法院,询问如何解决。
分析:
拒不履行执行义务影响司法感受
从3月18日起,该名单将在路口播放三个月,每天从早6点到晚6点循环播放。法院工作人员说,每次播放时常约一分钟,将在全天循环播放,每天达60次,在早晚高峰播放频次将更集中。
这块LED大屏幕属于商业用途,因此事出于公益需要,LED大屏幕所属单位对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给予了费用上的折扣。
对于这个情况,有人感觉,这样实在不考虑被公开者的感受了,毕竟照片和相关信息,全部公开。并且也已经有当事人联系法官,询问为何将自己的信息公开?
而对此长春市二道区法院工作人员介绍,此次公布的24人都是法官通过各种方式无法找到的。
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长期以来,一些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老赖”,费尽心机逃避债务,有的千方百计隐匿、转移资产,有的干脆“人间蒸发”,这些恶意规避行为损害了司法公信和社会诚信。执行率低、执行到位率低等,本也是影响群众司法感受的突出问题。
公开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是较轻惩戒
法院工作人员说,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施行后,其中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各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方式予以公布,并可以采取新闻发布会或者其他方式对本院及辖区法院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
而对于公开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来说,其实是相对“较轻的惩戒”。按照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法官表示,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依照刑法,可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甚至可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案例:有企业老板不能登机速履约
在长春两级法院所进行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中,曾经有一名重要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当时正在外地机场,陪同领导,在转乘飞机期间,发现因被惩戒,不能登机,这让这位企业负责人当场非常尴尬,随后联系相关人员,迅速赶往法院进行履约。
相关数据:10%以上的失信被执行人执结
最高人民法院在3月16日发布《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报告》白皮书, 其中数据显示,最高法2013年7月出台《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拓展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的范围和深度,最大限度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生存和活动空间。截至2016年2月29日,已向社会公众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338.48万例,其中,法人和其他组织49.23万名,自然人289.25万名;有关部门共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乘坐列车78.24万人次、乘坐飞机388.7万人次。10%以上的失信被执行人慑于联合信用惩戒的威力而自动履行义务或者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长春市两级法院已经受理6800余起失信执行案件,其中2015年至今逾5899件,目前共执结失信案件600余件。
如何撤销:需履行义务 裁定终结
被公开的失信被执行人,找到法院,均希望询问如何撤销。对此,法院工作人员称,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此次被公开的名单,就全部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内,所以,在全部义务履行之后,法院工作人员会撤销信息。而最高人民法院的失信人名单库需24小时更新,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限制,会在24小时后解除。
案例:俩案件当事人需全部履行
法官介绍,在长春市的一起案件中,曾有失信被执行人,在遭受惩戒后,找到法院,希望撤销,在法官耐心解答后,他正常履行完毕了一起案件的义务。随后发现,自己仍然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起初还非常愤怒,前往质疑,经调查发现,他还有一起案件,仍未全部履行义务。经解释后他明白了,最终将两起案件全部确认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