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桥岭林业局履行“两个责任”为转型发展鸣锣开道

05.01.2016  09:48

  天桥岭林业有限公司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延边林管局、长白山森工集团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实施意见》,采取有效措施将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落实到位,为林业转型发展营造了优良的政治环境。 

  明晰“两个责任”,厘清“责任田”。天林明确了党委书记、董事长履行“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绘制出主体责任分解体系网络图,编制出“两个责任”落实方案、实施办法,明晰每名领导干部的“责任田”。细化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切实解决责任虚化转空的问题。对主体责任分解、检查、考核、追责实行“履责一单清”,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依据有关规定和责任清单“对号入座”、倒查追责。以细化、实化责任内容为重点,针对领导班子、党政“一把手”、纪委书记、其他班子成员和部门、林场负责人五个层面,细化和实化责任落实。健全规章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在企业原有权力规范运行规章制度11项基础上,新制定完善了6项制度;在基层单位原有权力规范运行规章制度69项基础上,新制定完善了57项制度;在林区社会服务体系原有规章制度70项基础上,新制定完善32项制度;重新制定纪检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和规范执纪用权规章制度37项。将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有机融入各级领导干部的具体工作职责之中,做到了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聚焦主责,抓实党委主体责任。天林党委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网络体系,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以上率下,层层签订落实“两个责任”工作目标责任书29份。党委书记、董事长分别与各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一把手”抓班子成员、班子成员抓分管部门、分管部门领导抓下属系统,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主体责任落实机制。公司党委定期召开落实主体责任调度会,定期听取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 

  出实招落实“一岗双责”。明确了公司党委、基层党(总)支部、两级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具体职责,突出两手抓两手硬,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在业务工作之前,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抓好业务工作,两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从根上杜绝“两层皮”现象。 

  实现“三转”,履行纪委监督责任。天林配齐配强了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全面启动了“三项巡察”工作,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权力行为实施常态化巡察监督。针 

  对巡察中发现有的基层单位小食堂存在管理不规范的现象,及时出台了《职工食堂管理规定》,针对有的基层单位个别领导干部兼职管钱管物的现象,明确规定领导干部不 

  得兼任“人、财、物”具体岗位,财务人员不得兼任劳资员、材料员、食堂管理员。采取集中整治、强化监督、严格问责等方式,针对工作纪律、津贴补贴发放、公务用车、党员干部涉赌参赌等问题,开展了6次集中整治,3次专项巡查,督促整改问题51个。在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中,针对4个方面的18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70项,确定了每个问题整改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责任单位及配合单位和时限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集中整治突出的问题。 

  重点加强公司党员领导干部、部门负责人中滥用职权、贪污受贿、失职渎职及职工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查处,全年查办案件共5起,给予党纪处分5人。并对有问题倾向的责任3人进行了诫勉谈话,与此同时,纪委积极转变执纪思维,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牢牢守住纪律这个阵地,将工作重心由严惩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探索建立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龚立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