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今年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应达50%以上

03.08.2015  11:36

  新京报快讯 (记者李丹丹) 国务院办公厅今日下发《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提出2015年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应达到50%以上。

  《意见》提出全面实施大病保险的目标是:2015年底前,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群,大病患者看病就医负担有效减轻。到2017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

  对于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和来源,《意见》明确,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有结余的地区,利用结余筹集大病保险资金;结余不足或没有结余的地区,在年度筹集的基金中予以安排。

  此前在7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随后,国务院医改办专职副主任、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司长梁万年表示,此次推行的大病保险,明确要求以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作为界定标准,而非以病种为界定标准。

  截至目前,我国31个省份均已开展试点相关工作,其中北京等16个省级行政区域全面推开,覆盖约7亿人口,大病患者实际报销比例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提高了10-1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