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大气重污染红色预警 弹性供热开栓时间延迟

21.10.2017  02:43

  依照《吉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办公室关于立即启动部分城市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的紧急通知》(吉气指办[2017]3号)的要求,长春市于2017年10月19日12时发布大气重污染红色预警,要求全市启动一级响应。长春市公用局立即采取应急响应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缓解大气重污染状况,实施弹性供热期间,具体措施如下:

  一、延迟弹性供热开栓时间;

  二、调整错峰开栓方案。实行点火报告制度,各供热企业点火起炉时,公用局会同环保局工作人员到场监督;

  三、各供热企业做好供热准备,待条件允许随时开栓供热;

  四、25日零时确保全部开栓供热。

   (来源:长春市公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