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师范大学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风险评估活动

19.04.2016  10:45

  根据《长春师范大学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风险评估活动实施方案》的日程安排,4月12—13日,长春师范大学纪委联合吉林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启动学校预防职务犯罪风险评估活动。省检察院、市检察院四位同志作为专家参加评估活动。本次评估,检察院相关专家主要针对学校组织、人事、招生、基建、后勤、资产、财务、科研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风险防控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和研究,通过查阅材料、组织座谈交流、实地调研走访等方式,为学校重点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经过两天的工作,13日下午召开了评估意见反馈会。反馈会由长春师范大学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处处长刘术学主持。会上,检察院专家总结了两天来的工作情况,并对学校重点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出以下几点意见:一是学校重点领域风险点查找要更加准确到位;二是强化风险防控要更加具有可操作性,进一步突出“他律”;三是学校应尽快成立招标采购中心,对校内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四是建议学校在新校区建设工作中尤其要加强风险防控工作,避免出现利益输送问题。   长春师范大学纪委书记刘双山代表学校对专家组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他表示,此次检察院的专家从预防职务犯罪专业的角度提出了很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这些意见准确专业、切中要害,接下来学校将根据专家反馈的意见建议认真做好相应整改落实工作,通过建立制度、完善措施,加强对重要部门、重要岗位人员职务犯罪风险防范工作,确保权力规范运行,最大限度地减少权力寻租获利的空间,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