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入狱刚出狱又犯案 他认为吃牢饭比外面强

24.12.2015  11:04

新文化 吉林 讯(记者 李洪洲)  高某某多次因盗窃被判刑。今年1月,他又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7个月,刑满释放后,民警将他送到客运站,购买了回原籍的车票,还给他100元钱,可没想到,高某某中途下车就入室盗窃!他为何多次入狱却不思悔改呢?

多次因盗窃被判刑

据舒兰市公安局民警介绍,56岁的高某某原为黑龙江省某国营林场职工,由于好吃懒做,平时以偷盗为生,至今未婚。他曾多次因偷盗被判刑。2005年至今,仅在舒兰辖区,他就被判处刑罚5次。“不记得蹲过多少次监狱了,但蹲监狱时间肯定比在外面时间还长。”高某某说。

刚被释放又入室盗窃

今年1月中旬,高某某又因涉嫌盗窃罪被刑拘。但这次,因他身患心脏病、腰突、风湿病等多种疾病,而且患脑血栓导致其左腿强直,左手、左臂受限,生活不能完全自理。

对此,舒兰市公安局对他生活起居给予很大照顾。高某某深受感化,积极配合诉讼,后被判有期徒刑7个月。

8月11日,高某某刑满释放。给其办理完释放手续后,舒兰市看守所所长张洪海指派一名民警,将他送到客运站,并购买了回原籍的车票,还给了100元钱。可他中途就下车并入室盗窃,当晚就被押送回看守所刑拘。

不思悔改只为想吃牢饭

多次入狱为何却不思悔改?对此,舒兰市公安局相关领导决定加大对高某某的谈话教育力度。通过多次深入了解,高某某最终说出了自己的想法。他称,自己年纪大了,身患多种疾病,腿脚也不灵便,本来不能以盗窃维持生计了,“但亲朋对我都避而远之,我孤身一人,又无家无业,今后生存都是问题。我觉得在看守所里有吃有喝,比外面好。”高某某还说,即使这次判完了,他出去还得犯罪,就是为了再进来。

针对高某某的特殊情况,舒兰市公安局党委专门进行了研究,并和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帮助寻求解决其刑满后重新生活的方法和途径。

民警帮他解决了后顾之忧

此次,高某某被判处拘役4个月,12月10日是他的释放日。随着释放日临近,他又开始心烦意乱,惴惴不安。张洪海和管教民警再次找他谈话,告知他可以通过民政部门救助的途径,解决他的今后生活问题。张洪海还表示:“释放当天,我亲自护送你回老家!”

释放日当天,张洪海带队,顶着雨雪,在近百公里的冰雪路面上驱车3个多小时,护送高某某回到黑龙江省五常市山河屯镇。通过与当地公安、民政等部门积极协调后,为高某某办理了低保,还被认定为“五保户”,并让其住进了敬老院。

高某某当即表态:“舒兰警方与我非亲非故,能这样尽心尽力帮助我,我一定安度余生,决不再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