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近实际开展培训教育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从业开辟广阔的发展道路

25.07.2016  15:12

 

7月21日、22日,长春市司法局举办了为期两天的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培训班,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及县(市)区司法局业务科长150余人参加了培训。这次培训旨在进一步提升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素养,增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能力,提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水平,为这一群体适应新形势、面对新挑战、满足新需要开辟了广阔的发展道路。

长春市司法局基层工作指导处处长何涛在动员讲话中,回顾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发展历程,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在服务经济、服务民生、服务基层等方面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在服务意识、办案水平、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从抢抓机遇、坚定信心,转变观念、创新发展,加强培训、提高能力等三个方面,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提出要求。

本次培训内容丰富多彩,授课时间安排紧凑。不仅邀请了市委党校张宝忠教授就如何感受传统文化、提高职业修养进行精彩授课,还邀请了省司法厅领导就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相关政策法规进行了详细解读;不仅邀请长春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祝春雷律师针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如何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提出要求,也请市局审批办公室刘曦元同志对行政审批流程进行的详细介绍,为培训工作增添了新的亮点。培训班还邀请了吉林享和律师事务所程显砥律师、吉林行远律师事务所盖天宝律师、长春市正基律师事务所屈春雷律师分别就法律顾问常识、物权法相关知识及民间借贷纠纷中的疑难法律问题进行了解析答疑。

培训班还安排了座谈和交流等内容。朝阳区桂林街道法律服务所主任董奎星就如何办好基层法律服务所与参训主任进行了经验交流。参训人员利用晚上时间,对白天学习内容进行座谈讨论,并就成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参训人员一致认为,本次培训收获非常大,通过交流学习,不但受到了传统文化的洗礼,也增强了遵守职业道德意识。既更新了法律知识,也学会了办案技巧。既为今后工作搭建了沟通交流平台,也达到了资源共享、取长补短的目的,对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