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4.05.2018  15:44

  

  吉建稽〔2018〕80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支队),各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去年,在全省城市管理执法领域开展了“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一年来,在各地城市管理部门共同努力下,收到良好效果,执法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对外形象不断改善,队伍管理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但是,在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中,也暴露出部分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粗放、处理问题能力不强、规范文明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建督〔2018〕3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决定自2018年至2020年,继续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法制意识,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依法履职、人民满意的新时代城市管理执法队伍。

  二、总体目标

  以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为目标,以开展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培训工作为载体,以推进权责清单等制度建设为基础,以改进城市管理执法方式为抓手,着力提高全省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转变工作作风,树立崭新形象。

  (一)2018年:规范执法行为年。严格遵守《吉林省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和本地制度规定,通过严肃执法纪律,开展规范化建设,强化队伍管理,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全面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解决执法行为粗放等问题,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树立城市管理队伍良好形象。

  (二)2019年:制度化法制化建设年。通过加强城市管理执法制度化、法治化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政治素质、法制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2020年:执法服务水平提升年。结合各地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在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诉求上有明显提升,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提升群众满意度,在全社会树立文明规范的执法队伍形象。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党的建设,提高执法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各级城市执法队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为履行好新时代新使命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加强党的建设,坚持以党建引领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确保队伍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 二是加强基层队伍党建。强化基层队伍思想政治教育,配备政治工作干部。主动与辖区街道、企业沟通,开展党建共建活动,定期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创新基层队伍党建工作。

  三是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认真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配齐党务力量,提升组织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基层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建设一支合格的新时代党员队伍。

  (二)开展全员培训,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要借助高校、党校等教育培训资源,定期开展全员培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增强队伍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履职能力。

  一是继续组织各级培训工作。省住建厅负责全省科级以上干部培训,市级城市负责本地区科级以下和城市协管人员培训教育工作。培训以专家讲座、经验交流、案例分析等方式展开。

  二是加强经常性培训教育。各级城市管理部门要分别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拓展教育培训渠道,优化培训内容。加强法律类、专业类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加大对基层骨干和一线执法力量的培训力度,构建城市管理执法的培训体系。

  三是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开展法律知识竞赛、优秀案卷评选、军事化训练等系列活动,系统提升队伍依法行政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突破创新能力。

  四是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明确基本策略、责任分工、工作流程等,并与有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发生执法冲突事件的,要认真调查核实有关情况,依法依规处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和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法治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要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坚持依法办事,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把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制度化轨道。

  一是规范执法制度。健全完善各项执法标准规范,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动态更新执法依据、权责清单。编印执法手册,因地制宜确定手册内容,明确岗位职责、相关法规、工作流程、工作纪律、装备使用等制度,做到因岗而异、人手必备。

  二是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书、办案流程,健全行政处罚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人员要对本职工作达到“应知应会”,减少不规范执法行为的发生。

  (四)加强作风纪律建设,严明工作纪律。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要严肃执法纪律,杜绝粗暴执法和选择性执法,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执法公信力。

  一是严格执行城市管理执法禁令。严格遵守执法纪律。严禁无证从事执法工作;严禁故意损毁,非法查封、扣押、处置相对人物品和乱罚款;严禁吃、拿、卡、要;严禁私用执法车辆;严禁威胁、辱骂、殴打相对人;严禁包庇、纵容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执行《吉林省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执法人员在执法执勤过程中,要文明执法,做到着装规范、用语规范、行为规范、程序规范,依法规范行使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权。

  三是加强协管人员规范化管理。制定协管人员管理制度,规范协管人员辅助执法行为。协管人员不得从事具体行政执法工作,对发生执法责任事故,不适合继续留在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要依法依规予以辞退或调离。

  (五)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要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执法活动全过程进行记录,客观、公正、完整地记录执法工作情况和相关证据,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塑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人员要能够正确使用、管理执法记录设备,每次重大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要使用2部以上执法记录设备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对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进行音像记录。

  二是强化记录应用实效。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加强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等工作中的作用。

  (六)改进工作方式,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要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综合整治。

  一是践行“共同缔造”理念。要深入一线,开展深调研、大走访等主题活动,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吸纳企业、学校、媒体、志愿者、商户、居民等社会力量,广泛收集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践行“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共同缔造”理念,让城市更有序、更安全、更干净。

  二是继续推行“721”工作法。要增强为民便民亲民意识,通过设立城市管理执法服务岗亭、社区工作站、便民窗口等方式,主动对接社区居委会和居民,提供便民服务。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行政扶助、行政调解等非强制行政手段,推行“律师住队”制度,引导当事人遵守法律法规,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提高城市管理智慧水平。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快速处置、非现场执法等新型高效执法模式,提高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智慧化、精细化水平,提升城市管理执法效能。

  (七)加强执法督察,强化监督考核。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要强化对执法风纪、履职履责、廉政勤政、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监督,树立典型,奖优罚劣。

  一是加强执法督察。围绕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履职尽责能力,坚持日常督察与专项督察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不断提升执法督察质量和水平。领导干部要定期带队检查,对违反纪律规定的,通过纠正、约谈、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等方式,及时处理,自我监督、自我净化。

  二是加强考核评优。要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树立良好执法形象为目标,将“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细化考核标准,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评比,奖优罚劣。

  三是拓宽公众监督。扩宽网站、微信、微博、手机应用程序(APP)、便民服务热线等公众参与渠道,开展行风效能评议,接受群众监督。开展“城管体验日”活动,邀请媒体、公众全程参与观摩现场执法活动,适当开展网络直播,促进队伍规范执法、高效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是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工作部署,也是全省开展城市管理效能提升三年行动和树立执法队伍新形象的重要举措。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狠抓落实,结合实际尽快制定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行动内容、步骤、时间安排等。

  (二)督导检查,务求实效。结合全省城市管理效能提升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各地城市管理部门要认真统筹、积极协调、加快落实,并在每年12月5日前将本地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书面报告省住建厅。省住建厅将组织专项督查,并将专项督查结果报送住建部,同时在全省通报。年底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工作推动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三)加大保障力度,确保工作落实。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将有关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专项行动有关情况,积极争取财政等部门支持,将学习培训、装备配备、宣传教育等费用列入预算,保障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要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

  (四)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把做好新时代舆论引导工作作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大事来抓,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各地要用足用好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开展广泛宣传,加强沟通,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传播正能量。选择一批主题鲜明、符合地方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城管口号,在主要公共场所进行公益宣传。通过开展“城管宣传周”“城管微电影”评选、“城管故事”征文大赛、“城管知识”有奖答题等系列活动,讲好城管故事,发出城管好声音,树立典型单位和人物,传播城管主题文化,打造城管服务管理品牌形象。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