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城市环境大清洗,干干净净迎国庆”活动的通知

19.06.2019  16:33

  吉建督〔2019〕10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城市管理部门,各县(市)城市管理部门: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开展“市容环境大扫除,干干净净迎国庆”活动的要求,巩固我省城市管理效能提升行动工作成果,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美化市容市貌,提升城市品位,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我厅决定自2019年6月起,在全省开展“城市环境大清洗,干干净净迎国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开展“城市环境大清洗,干干净净迎国庆”活动,全面强化城市主次干道、出入口周边、背街小巷市容市貌管理,推动市容环境管理无死角、全覆盖,让城市更干净、更整洁、更有序,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以崭新的城市面貌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城市道路大清扫。加强城区主次干道、公共场所和水域的清扫保洁,实行清扫保洁标准化作业,提高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水平;加强背街小巷路面清扫保洁,及时清除积水、落叶、废塑料袋等废弃物;组织开展单位庭院、街道社区、房前屋后路面清扫保洁,确保路面干净整洁。

  (二)开展“城市家具”大清洗。加强报刊亭、售货亭、公交站亭、广告牌、城市雕塑等“城市家具”的清洗,保持干净整洁;做好垃圾收集容器、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设备的清洁和维护,保持设施设备整洁完好;加强公共健身、休闲设施、过街天桥的清洗,保持设施和周边环境清洁卫生。

  (三)开展市容环境大清理。以加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农贸集市、车站、广场等区域管理为重点,集中整治垃圾成堆、杂物乱放、违规张贴广告等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依法取缔非法占道经营和随意摆摊设点,营造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城市管理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本次整治活动的重要性。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发挥组织、协调、督办作用,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坚持问题导向,带头走进背街小巷、房前屋后找问题、抓细节、促整改,确保活动深入开展。

  (二)坚持稳步推进。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责任分工落实到人,既要积极作为,也要量力而行,不贪大图全,不搞形象工程,不做表面文章。要按照活动方案,稳妥实施,做一件,成一件,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争取在9月底前取得成效。

  (三)组织社会参与。各地要坚持党建引领,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积极组织各部门、各单位集中开展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活动。定期组织机关干部、单位职工、社区居民、志愿者参加义务劳动,巩固活动成果。要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为活动创造良好氛围。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地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完善城市市容环境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和标准,推动城市市容环境管理常态化、精细化。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相关部门、社会力量协调联动机制,将市容环境治理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主动发现问题,巩固工作成效。

  (五)实行周报制度。按照住建部和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各地城市管理部门要确定具体工作人员,在每周一下班前将上一周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省厅城市管理监督局。

  2019年7月5日前,各地城市管理部门要将开展本次活动的工作方案上报省厅;10月20日前,将本次活动总结报告和典型经验材料上报。

  联 系 人:绳维纤

  联系电话:0431-82752501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