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暨先进集体表彰大会召开 磐石市等19个城市被授予全省文明城市(城区、县城)

16.12.2015  11:58

12月15日,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暨先进集体表彰大会在长春召开,会议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总结经验,表彰先进,部署下一步工作。

会上,副省长李晋修首先宣读了《关于表彰2013-2015年度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并为受表彰单位代表颁奖。磐石市等19个城市(城区、县城),临江市等11个城市(城区、县城),吉林省地方税务系统等7个系统,吉林省人民检察院等3个系统,通榆县兴隆山镇等361个村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延边州分公司等1293个单位,临江市公安边防大队与临江市国家税务局等192对,宋文君等511人,分别被授予全省文明城市(城区、县城)、先进城市(城区、县城)、文明行业、先进行业、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军(警)民共建先进单位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

省委常委、宣传部长高福平对近年来我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的新成效和进展给予肯定。就做好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讲了三点意见。一是准确把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定位。明确目标定位、价值定位和功能定位。必须把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为精神文明建设主攻方向和奋斗目标,紧紧围绕“四个全面”,牢固树立“两个文明”协调发展理念,大力推动实践创新,弘扬主流价值。二是着力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切实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具体化系统化;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上层次上水平;加强网络精神文明建设。三是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效。要在融入大局、以人为本、改革创新上下功夫。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履职尽责、积极作为、开拓创新,不断把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高到新水平,为推动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