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会在长召开

30.11.2021  20:04

 

  为深入学习宣传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回应基层需要,11月26日,省住建厅在长春举办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会,厅一级巡视员宋海燕主持会议并讲话。厅法规处处长刘强授课,厅机关各处室、厅属事业单位100余名干部职工在主会场参加培训,各地住建部门、城管部门、公积金管理部门负责人和一线执法人员共3000余人通过云视频方式同步参加。

 

 

 

  刘强处长结合多年的工作实践,以案说法,系统讲授了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原则,从行政处罚的种类、实施主体、适用、程序、执行、执法监督等六个方面对修订内容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讲解。

  宋海燕一级巡视员在总结中对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继续深入学习,提升法治素养。要坚持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普法培训,将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并作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培训的必修课。二要加强制度建设,全面提高执法水平。要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监督管理,及时修改或废止与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相抵触的有关规定。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要强化执法监督,持续规范执法行为。要深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严格执行行政处罚程序,研究制定首违不罚、轻微不罚清单,强化行政处罚行为监督。要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为主要抓手,落实监督检查制度,用监督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确保行政处罚实施的合法性、规范性,确保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各地在参训过程中组织严密,执法人员学习踊跃,取得较好培训效果,对深入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具有很好的指导性作用和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