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延长至本月31日

21.03.2020  08:32

  尚未办理医保缴费业务的城乡居民请注意,2020年度长春市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将于本月31日截止,还未缴纳的城乡居民可通过多种渠道缴费。这是记者3月20日从长春市医保局获悉的。

  2020年起,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采取税务征收和医保支付的方式,为全市居民提供医疗保障;同时,调整缴费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规定每年2月底前为集中缴费期。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的缴费期延长至本月31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应在本月31日前缴纳完成本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逾期将有两个月的待遇审核期。长春市医保局提醒广大城乡居民,抓紧时间完成缴费,以免影响待遇。

   (来源:长春日报 记者: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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